曾經有一個理論,這個世界是由三種人組成的,而套用到舉辦活動策展,一個成功的活動也是由這三種人組成,是哪三種人呢?
1. 舉辦活動的人
2. 參與活動的人
3. 不參與活動的人
因為有主辦單位,所以可以策畫與執行活動流程,因為有了參與活動的人,所以活動可以順利的正常舉辦,因為有了不參與的人,所以活動不至於超過負荷爆炸。在這樣一個小小的理論中,社會上的人各司其職,即便是不參與,都是另一種形式的負參與,以維持整體的平衡。
但是現在卻出現了第 4 種人,也就是一群言而無信的人,形成舉辦活動中,最大的亂源。
我本身有從事策展人的工作,辦過滿多檔的活動,最近與夥伴接連辦了數場免收費的藝文活動,所以相當有感。活動因為由政府單位主辦,所以民眾享有免費入場的權益,基於推廣的理念,當然這樣的活動是有著充滿善意的出發點,活動流程是這樣的,我們活動有一個報名的網頁,民眾可以上網,透過填寫簡單的基本資料就可以完成線上報名,因為活動場地座位有限,所以當然就是依照報名先後順序排,額滿為止。其中許多場次報名人數高於開放名額,甚至人數爆炸,乍看之下民眾對於這樣的藝文活動相當的感興趣,我不禁高興台灣人民文化素養有望,感謝老天爺,讚嘆老天爺。
本以為這是一個很單純的活動流程,對活動有興趣的人,可以免費報名,參與活動,但是很可惜這卻是一個無情的照妖鏡,映出了台灣民眾的貪婪而無信。
對於所有舉辦活動,掌控活動流程的主辦單位而言,報名表就像是一種充滿默契的契約書,只是不同於一般的合約,它沒有罰則,依賴與聯繫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如果有一位朋友每次都呼嚨你,你還會與他繼續交往嗎?言而有信不是什麼高標準,只是維繫正常關係的最低限度,所以對於報了名,卻放主辦單位鴿子的行為,其實就是毀約,從這幾次活動中報名而未到的人來看,可以歸納出兩個現象,也警惕我們,小心在無意識間,道德與素養就會跌到谷底。
現象一:貪婪
「欸~~免費的活動耶,不知道有沒有時間,反正先報再說」,基本上可以想見缺席的人 9 成應該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搶先報名,事後卻發現有其他的事情,所以缺席。這是人性貪婪而自私的醜陋面,不要白不要的觀念可謂貪婪,自己缺席卻也佔去了別人的名額可謂自私。
現象二:不守信用
如上面說的,因為許多人的報名,主辦單位相信了這樣的數據,因此需要舉辦相對應的活動規模,但是很離奇的是很多人填完了姓名、電話等基本資料,卻好像不覺得那個名字代表他本人,因此可以輕易地破壞主辦方與參與方中間的默契平衡。
除了上述兩項個人自身的道德與信譽受損外,無故缺席的人的醜陋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其實遠不及此,一個缺席的人,或許傷害沒什麼那麼嚴重,10 個、20 個人缺席,就會讓活動不流暢、100 個人缺席,就可以讓一整個團隊一次耗時費力,精心規劃的心血付諸流水,更波及以及影響到其他人,例如:
資源的虛耗
免費的最貴,是永遠的硬道理,報名的人缺席,真正想參與活動的人沒有名額,政府推廣的活動辦給了空氣看,大家以為是免費的活動,卻沒發現繳納的稅被虛耗了。
講者的心情受挫
如果你曾經有勇氣站在台上面對人群講話,就會知道每個演講的講者,事前都是用盡心思準備簡報內容,而到現場時面對空虛的簽到表,難免心情受挫,也連帶的委屈了真正到場的觀眾,失信的人以為只是不到場,卻沒想過這樣的行為可以很輕易地如利刃般割傷人。
現場難以掌控
很多時候主辦方需要依照人數規劃相對應的規模,例如印刷的數量、餐點的備料、座位的安排、接待人員的設置……等等,如果明明有確定人數與簽到表,卻每次都要用賭博的方式去猜測應當配置的數量,不是很可笑嗎?
或許對於個人而言,報名了卻缺席不是什麼很值得內疚的事情,時間過了也就忘了,又或許真的有更緊急的事或突發狀況以致無法到場,如果是這樣當然也不能苛責,但是對於只是心存僥倖的先搶先贏的人而言,我必須要說:「免費,不是可以浪費的理由。」
部分圖片來源:https://cn.depositphotos.com/
COMMENT
如果這場活動是在日本辦的,請問日本人會先報名再說嗎?如果臨時無法參加會在會議前跟主辦單位聯絡告知嗎?
連餐廳訂位、民宿訂位,台灣人也是有不少無信的狀況吧?
不守信用是結果,我們缺乏同理心才是關鍵吧?!
貪婪與
言而無信的人"。
若是有心就會真正重視她已答應的活動。
她先報名卡位,但活動要不要參加--看老子高不高興(反正又煩罰則)。
她沒想到因他的卡位不參加而影響了真正想參加人的權益。
對這種免費活動個人有些意見請參烤:
活動辦法公告清楚
1.預先填寫資料報名(以身分證為參加號)
2.報名後不代表可入場,要現場換取入場卷後始可入場。
3.入場卷發放是依報到順序換取
(人數是依活動需要公告,超過即不再受理換券)
這樣報名人數就可放大,避免有人報名後不到(不管什麼原因)造成卡為事宜出現。
但真正現場執行時,要視現場狀況做因應調整。
公告報名人數要報留少部分預留位,以好因應臨時狀況。
若報到人數超出太多,則報到人數到規定人術時立即停止再兌換入場卷。避免引起糾紛。
若超出人數不多在保留位內.則是釋放出保留位,但此是現場人數少於保留位數.
若現場有一人以上無法入場時,則千萬別釋出保留位,避免被攻擊"公平性問題"
以上視個人淺見,請參考!
不過有鑑於要立即改善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也需要補救措施
有許多朋友提出押金是一個方法,但是實際執行性卻不容易,人數少是可以一一確認的,但是人數一多的活動,第一個收錢方式就是一個問題,窗口、人力、查帳都是再增加成本,要串線上金流更是需要手續費的成本,所以如果透過線上金流繳納保證金,現場再退還,至此活動已經不是免費了,是負的了(手續費),另也會出現黃瑋先生說的"立意不當"的問題。
另外沒出席沒收保證金的方案,這部分我不夠專業,不確定在法律上是否是完全可行的,或只是一個理想化,就像賣場偷東西罰10倍聽起來很合理,但在法律上卻是沒有法條支持的,這部分不知有沒有高手可以解答。
王文慶先生所說。
另外,如果活動本身內容無法吸引民眾出席,那報名人數過高的原因為何?
不也就是文中所說的嗎?
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是活動內容不吸引人導致"的這種觀點?
回歸正題
我認為在現今台灣的環境下,採用"押金退還"的方式可能會有2個問題
1.有被指責立意不當的可能(指不信任民眾,雖然是事實)
2.退還機制不便(若以線上退款方式,則為繳納押金不便,若現金退款則有實際操作上的困擾)
不過確實是對於活動的續辦上有很大的幫助
另外,可以採用線上報名簡訊認證方式
並附註無故報名缺席,幾次後將禁止該門號報名
現今多數人的門號已有一定程度上的個人辨識能力
加之簡訊費用不高,可能是遏止惡意缺席的一種方式,也比較溫和
我們像日本旅店定房.後來黃牛.讓日人拒絕台灣客一樣.
台灣要上升.要有信用.
這篇文章點出真是狀況,但並不是沒有方法可以解決。
我舉辦活動最討厭免費的活動,但一個活動承辦人員如果對自己的活動沒有自信或能力不足,就會這助長這些人的氣焰。
如果非得舉辦免費活動,有以下策略可以運用。
方案一:繳交保證金,完成保證金繳交,來信確認,三天內沒有回覆,請來電確認。
方案二:報名完畢,三天內沒有收到回覆信,請來電確認。活動前五天,請信電或來電確認有無錄取,超過期限馬上遞補。
活動報名表可以標示:未告知理由,無故缺席者將,將由電腦列管並通知友好組織列入黑名單,未來不得參加後續活動。
這兩道程序將權利與義務回給參加者,並降低工作人員作業程序。
至於提前離席者,有繳交保證金者沒收,沒有保證金者,由於屬於工作專業領域,在此保密。
⒈應該在報名處 加註 已報名卻未赴約的罰則。
⒉加入報名後未赴約者將影響其他後面報名者的權益之道德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