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在做新媒體的,幾乎是「人人有機會,人人沒把握」。畢竟,要靠媒體經營獲利真的非常有挑戰性,但是專門報導藝文生活題材的線上平台FLiPER不一樣,不稱自己是媒體,而且在內容發布、廣告經營找出新玩法,光是今年Q2就創造出營收翻倍的佳績。
身為同樣在新媒體戰線上打仗的同行,《TechOrange》專訪FLiPER共同創辦人蔡嘉祥(以下簡稱Cash)請他談談FLiPER的營運策略,還有這個網站如何在一片新媒體海中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 FLiPER就是線上台灣文青集散地
FLiPER從2012年起家,報導藝文議題,內容涵蓋藝術、設計、電影還有各式生活相關訊息。整個網站就是「線上台灣文青集散地」,讀者以20-30歲女性、學生族群為主,每個月有200萬人次造訪,每週平均瀏覽率也可達到至少50萬不重複瀏覽數。
另外,FLiPER推出app服務核心讀者、採取完全零廣告、強化UX的方式增進閱讀體驗。目前已經累積2萬人次下載,每月活躍人數有6000人,算是具有非常高的用戶參與度。
- FLiPER的神奇之處:想辦法讓作者與讀者高度互動
Cash解釋,FLiPER最獨特的地方就是集結了一群高度互動的作者與讀者社群。網站有400多位作者來供稿、決定FLiPER要長什麼樣子。他說:「我們不是部落格也不是媒體,FLiPER提供的是一個平台,讓各領域的創作者可以在平台上面發布自己的『作品』。」
Cash表示:「這些作者有各自擅長的領域,我們不干涉創作內容,作者透過FLiPER平台發表自己的創作、傳達理念;讀者也樂於接收藝文最前端資訊,我們相信這些作者跟我們的目標觀眾是高度契合的,FLiPER只是提供一個平台,連接這兩端的需求。」因此,自家編輯的工作著重在審稿、與線上作者溝通、在社群媒體上分享文章,不會更改線上作者的標題、文章內容。
為了加強作者與讀者的互動,FLiPER特地在網站上開發「+愛好」功能,每個讀者可以追蹤自己喜歡的作者,擁有越高人氣也變相的鼓勵作者多多創作。FLiPER小編會刻意在每週固定時段分享熱門作者的文章,讓讀者有種期待感,同時也增加作者的人氣度。
甚至,還會舉辦一年一度的FLiPER VIP派對,優先提供活動入場券給平台作者,讓作者認為在這供稿是一件很榮譽的事情,穩住平臺文章的品質與數量。
- 為廣告主創造超高價值,讓FLiPER營收倍增
拉攏了一群對於藝文生活有興趣的線上社群,成為FLiPER最強大的資產,也開創了商機。除了廣告版位販售之外,FLiPER能為廣告主提供的創新價值就是讓他們營收翻倍的利器,他們在原生廣告與線下活動經營的方式,只能用「狂」來形容。
Cash解釋,FLiPER讓廣告主透過「企業帳號」的方式長期與讀者經營關係,讓品牌在網站上紮根,宣傳品牌文化、精神,這就是與傳統「葉佩雯」最大的不同。如此作法,其實就是FLiPER最大的價值,成功串連廣告主、作者、讀者三個不同的生態圈,讓三者高度互動產生價值、內容與連結性。
相較於其他藝文網站到最後只能透過電商、廣告版位營利,FLiPER無疑開創了有趣的新媒體經營模式。
FLiPER的作者群們都屬於創作能量高的神人,因此FLiPER直接串聯作者與廣告主,透過特別專案合作的方式,創造出不同於以往商業文章的形式,讓廣告即使是廣告,也是一篇超好看的廣告。重點是,創作者各自擅長的領域不同,也就代表可以為廣告主玩出多種不同於以往的宣傳方式。
舉例來說,FLiPER與Nike Air Max球鞋合作,Cash就開始發想如何把Air Max的價值透過藝術創作表達出來。因此連結到插畫家為Air Max作畫、雕塑家創造Air Max雕像,並且在旁紀錄創作過程,滿足了讀者、廣告主各自的閱讀/宣傳需求。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ktf3GBoYDxc[/youtube]
- 未來FLiPER要擴大社群經營廣度,進軍東南亞
FLiPER目前透過這種「超原創」的原生廣告開始確立了商業模式,今年主要目標仍然放在以此商業模式嘗試出更多新可能與合作業務開拓。但是接下來,Cash想要做的其實是前進東南亞,以及創作者的育成培育。
Cash表示:「我們看到許多創作者的好作品其實有商品化的可能性,因此未來我們想要嘗試幫助這些創作者將作品變商品,從行銷策略、宣傳到找資源,其實都是FLiPER可以嘗試介入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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