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是我們把工作不快樂看得太正常。
不快樂的工作一點都無需懷疑,就像沒飽受煎熬的戀情,你不會承認那叫愛。
而這樣想的我們,究竟算現實主義者還是悲觀主義者呢?把不快樂視為必然的人,該說是逆來順受還是被動怠惰?
不諱言,自由工作者的工作環境,相較於職場 / 江湖,確實單純很多。很多時候,我必須直面的僅是工作本身,無論那是一篇稿子或一個外發的專案。也因為剝除了其他繁複枝節,工作讓你快樂或不讓你快樂,成了一翻兩瞪眼的單選題。
為什麼工作讓人不快樂?是焦慮嗎?是壓力嗎?是工作旁生的人際關係嗎?是薪水?是付出的時間和勞力?是不能陪伴親友?還是不能隨心所欲的玩耍?
我曾以為這些是我不快樂的答案。而選項累計越多,不快樂的指數越高。我因此以為,不快樂是必然的。但也隱隱覺得這些妖魔鬼怪身後,還有個大魔王。為了找到答案,我試著假設如果問題不再是問題——如果不焦慮,我會快樂一點嗎?如果壓力變小呢?薪水更優渥?付出更少?工時更短?
不,恐怕我還是不快樂——如果這份工作不能滿足我真實的需求。那是一份工作無論過程辛勞或歡快,完成那一刻自然而然湧上心頭的成就感、驕傲感、滿足感。
因為我有所創造。這份工作和我之間,存有某種類似「愛」的東西。那種,可以把我的心鼓脹飽滿,力大無窮,彷彿能舉起全世界的東西。
別傻了,你說。不就是一份工作,有這麼嚴重嗎?
就是有。否則你以為為什麼全世界有這麼多勞動人口因工作而過勞、而憂鬱、而身心症、而人際交往不能、而對世界越發疏離冷漠?
在討論資本主義全球化的世界中,工作意味多少剝削與異化之前,對工作的本質、工作之於人的意義,我絕對肯定。不快樂的工作,也絕非理所當然之事。光靠消費、戀愛、友誼、家庭,並不能使不快樂變成快樂。
於是我不期然想起那本《正常就好,何必快樂?》我並不認識英國女作家珍奈.溫特森,之所以選讀這本回憶錄,全是受到書名吸引。「若你可以正常,你為什麼要快樂?」溫特森的養母曾經這麼問她。隔天,十六歲的溫特森逃離了那個讓她不快樂、不被愛的家庭,踏上了無家與冒險之路。
她的養母終其一生都是個不快樂的婦人,也不讓別人快樂。如果不快樂能換取旁人眼中的正常,我不知道她是否曾經想過:我又付出了哪些代價,好讓我如此不快樂?
我相信,一旦她靜思細想,必定被自己龐大且無法數據化的支付給嚇壞。生命如此,工作亦然。想想你付出了什麼換取自己如旁人一般的正常,以及不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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