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長大後的生活總有些事想要遺忘, 那為何年幼的我們都曾因為忘記而感到懊悔? 其實絕大多數的遺忘都是謊言吧? 因為不想要,所以不重要,所以忘得掉, 或者, 因為曾經太重要,所以不想要,所以選擇忘掉。 一句「我忘了。」 是最簡單也最不著痕跡的回答, 讓人無法追問;讓人無法追究, 既沒有然後更沒有為什麼。

然而沒有人會再提起的是, 選擇以忘記當作回答背後的真相黑洞到底有多深? 某種程度來說,想起,也需要勇氣, 只是它不一定會給妳時間提起勇氣。 面對快樂天真不復存在的勇氣; 面對沈痛傷害再次翻攪的勇氣; 和那些謊言真相永遠騙不過自己的勇氣。 記憶就是這樣, 喜歡在妳想忘記的時候想起, 又在妳想記得的時候忘記。 天知道我多想要一個可以直接控制海馬迴的 App, 好讓我在記得與忘記間來回自由切換。

生命中還有些好像忘了的, 其實沒有非想起不可, 可也總想起那些事件的項目, 卻怎麼也想不起事件的內容。 曾經可以倒背如流的電話號碼、 爸爸抽菸時的手勢和樣子、 最讓自己著迷的香水味、 兒時房間的樣貌, 還有很多很多曾經再熟悉不過的片段。 我 好像 忘記了。 輕描淡寫的就好像只是路過我的生命, 對於細節我從沒有記得過一樣。 而這種遺忘, 像一組上千上萬片的拼圖, 遺失了某些部分, 有時還會不由自主編造某些故事好填充這些缺口, 但這些記憶的真實性也早已不可考了。 大概,每天多記起一件事, 腦中就會有一件事情被遺忘。 而那些被記載著長長的說不完故事的原貌, 就是記憶之中一段段怕被遺忘的篇幅, 不斷自虐著、刻骨的, 卻又燦爛著、美麗的,
待續。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