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長大後的生活總有些事想要遺忘,
那為何年幼的我們都曾因為忘記而感到懊悔?
其實絕大多數的遺忘都是謊言吧?
因為不想要,所以不重要,所以忘得掉,
或者,
因為曾經太重要,所以不想要,所以選擇忘掉。
一句「我忘了。」
是最簡單也最不著痕跡的回答,
讓人無法追問;讓人無法追究,
既沒有然後更沒有為什麼。
然而沒有人會再提起的是,
選擇以忘記當作回答背後的真相黑洞到底有多深?
某種程度來說,想起,也需要勇氣,
只是它不一定會給妳時間提起勇氣。
面對快樂天真不復存在的勇氣;
面對沈痛傷害再次翻攪的勇氣;
和那些謊言真相永遠騙不過自己的勇氣。
記憶就是這樣,
喜歡在妳想忘記的時候想起,
又在妳想記得的時候忘記。
天知道我多想要一個可以直接控制海馬迴的 App,
好讓我在記得與忘記間來回自由切換。
生命中還有些好像忘了的,
其實沒有非想起不可,
可也總想起那些事件的項目,
卻怎麼也想不起事件的內容。
曾經可以倒背如流的電話號碼、
爸爸抽菸時的手勢和樣子、
最讓自己著迷的香水味、
兒時房間的樣貌,
還有很多很多曾經再熟悉不過的片段。
我 好像 忘記了。
輕描淡寫的就好像只是路過我的生命,
對於細節我從沒有記得過一樣。
而這種遺忘,
像一組上千上萬片的拼圖,
遺失了某些部分,
有時還會不由自主編造某些故事好填充這些缺口,
但這些記憶的真實性也早已不可考了。
大概,每天多記起一件事,
腦中就會有一件事情被遺忘。
而那些被記載著長長的說不完故事的原貌,
就是記憶之中一段段怕被遺忘的篇幅,
不斷自虐著、刻骨的,
卻又燦爛著、美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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