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這是護照上第幾個章,我又回到這裡。
出關前,她翻了翻我的護照,隨口問了我一句 : 「妳很喜歡法國 ?」我說 :「嗯啊 !」
相較於台北街頭,我似乎更熟悉這裡。我想大概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常獨自一人與這個城市對話的熟悉感。不想搭地鐵時,就一步一步踩著石板路,走在那些電影裡才會出現的巷弄裡,沒有手機、沒有地圖,憑著印象與第六感隨意地走著,神奇的是,目的地最後總是會出現。第二個可能是我上輩子就住在這裡吧 ! 這兩種說法,我比較偏愛第二個。
白天的巴黎,是中世紀的古城,是屬於拜訪者的。還記得第一次來到這裡時,一度以為時光機停錯年代,讓活在 21 世紀的我,在這裡似乎顯得異常突兀。直到現在我仍然有這種感覺。
而夜晚的巴黎呢?我倒覺得她是屬於情人的、朋友的,少了白天的紛擾,街頭安靜很多。晚餐過後,在酒館與朋友小酌幾杯閒話家常,結束後,走在街頭,享受這難得的寧靜,也別有一番滋味。
晚了,希望我還趕得上末班車。
Bonsoir , A bientot ! ( 晚安,改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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