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編按:台灣不尊重專業的議題一直被熱烈討論,然而很多人卻連一些專業的差異都沒有基本的認知。身為設計科系的一員,我也同感很多人誤以為設計與藝術就是差不多的東西。那藝術和設計的差別到底在哪?藉著此篇來破除誤解吧!
Will Gibbons 擁有工業設計學位並專攻產品設計,週遭許多朋友總是問他:你做平面嗎?還是書籍封面?網頁設計?或是蓋房子?我想不只是他,許多相關領域的工作者都碰過這種人,他因此整理了多年來自己的觀察,從產品設計的觀點來告訴你:「藝術和設計真的很不一樣」,讀完文章就別再拿這些問題煩設計師了!
一、藝術的目的在感動他人,設計則重溝通
藝術家和設計師都是在創作視覺化產品。然而藝術家的作品,大眾卻不一定會覺得「好看」,不管是運用何種媒材創作,都僅是藝術家自己希望呈現或希望觀者看到的視覺效果。就像藝術品可能都不這麼美、有些甚至相當抽象,但藝術品的目的不在於好看,而是在於讓觀賞者「有感動」。
設計師的作品則被視作「溝通」的方式,也算是生產線上的一個步驟,設計師會運用描寫、素描、模型等各種方法呈現作品並與團隊溝通最終產品。而這些最終產品可以是短片、電影、筆記型電腦,甚至是家具。
二、藝術家解決自我困擾,設計師解決他人問題
藝術家面臨的問題大多是欲分享自己的點子,當藝術家完成作品的同時,問題也隨之解決,但設計師通常是在幫客戶解決問題。舉例來說,有一企業希望衝高某產品的銷售量,設計師的工作就是比較其它產品,並說服消費者:我們的產品更好!設計師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大力促銷、降低成本或加強產品特點等,也許最終的結果僅是改良一些小問題,卻同時解決了客戶與消費者的需求。
三、藝術不必人人懂,但沒人懂你的設計就完蛋
基本上,設計師的作品都要能夠與消費者輕易產生互動,市場是殘酷的,如果無法滿足顧客,他們便會將你淘汰。談到與藝術家的作品互動,回想畫展、攝影展裡或坐或站、搖頭晃腦苦思許久揣摩作者的創作意圖的觀眾,五分鐘過去後懂得人就懂,不懂的人就算了轉身離開。除非是裝置藝術或雕刻作品等立體創作,藝術品的互動通常趨向被動、侷限於平面視覺。
四、藝術作品與設計產品功能大不同
藝術作品提供了哪些功能?這個問題聽起來就有點怪異,但仔細回想一下,每次看莫內的睡蓮系列心中都有平靜的感覺,藝術作品的確為我們帶來視覺上的刺激,許多歷史畫的背後甚至別具歷史研究意義。
產品的一項功能滿足了特定的需求,這就稱作功能性設計。舉例來說,一個具有出色外型的開罐器使用高科技的碳纖維製成,也許它看起來既別緻又輕盈,那又怎樣?使用 100 次後就因為太鈍被丟掉,不耐用的開罐器又價格高昂,消費者要不是有莫名的追求,誰會買帳?如此一來,這個精緻的開罐器倒成了藝術品,而它也喪失了原本應有的功能,更現實的是,它不會被大量生產成為你結帳前順手扔進購物車的商品。
五、藝術家可能靠一幅畫賺上億,設計師的獲利來自大量生產
每次聽到蘇富比拍賣會上喊出驚人天價買下藝術作品,都不禁讓我想像,砸下一輩子都賺不到的幾億台幣,買下一幅名作珍藏,那種滋味 …… 還是別做白日夢了。現實一點來談藝術作品的價值,當然還是在於藝術家耗費心力、甚至一生的光陰,投注畢生精華於作品當中,一筆一畫勾勒出的價值。
而設計,獲利的基本條件即在於能夠大量生產,不只是消費性產品,設備儀器、平面設計、室內裝潢等任何設計,其生產力是個很大的重點。除此之外,設計師嘗試降低生產成本的同時,更要考慮到整個生產週期,從概念生成一直到產出商品,有太多細節需要注意了。
以後記得不要再說設計師就是藝術家了,不然會被笑見識太片面囉!另外下回遇到設計領域的人,請別再說「那你一定很會畫畫!」這可也是容易惹怒設計師的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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