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過去也有日光節約這件事!?
你知道美國人每一年都要集體調整時鐘 2 次嗎?這神祕消失的 1 小時稱作「夏令日光節約時間(Daylight saving time)」。
2015 年的日光節約時間開始於 2015 年 3 月 8 日(星期日)凌晨 2 時開始,美國人必須在這天將時鐘調回標準時間,要將時鐘將往前撥至凌晨1時,讓大多數的美國人有多「少睡」了 1 小時,而此次的調整,直到明年春天再做一次前撥(再往前撥快一小時)。因此,美東與台灣的時差目前是慢 12 小時。
為什麼會有日光節約時間?
日光節約是一種以在夏季時間做節約能源的表現,一般是希望人們能在天亮較早的夏季,多善用自然光源,以人為的方式將時間提前一小時,使人早睡早起,多多從事戶外活動,充分使用光照資源,並減少照明量(用燈量)達到節約用電的效果。美國的夏令時間,起始於每年 3 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結束日期為每年 11 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是說過去台灣也曾經實施過夏令日光節約制度,但因為民間反映不佳,而不再實施,否則其實你今天可以多睡一個小時再出門面對黑色星期一的呢!
日光節約的起源
據稱最早有夏令時間構思的是美國著名政治家、科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他在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期間,由於習慣於當時美國農村世家的早睡早起生活,早上散步時看到法國人 10 點才起床,夜生活過到深夜。於是他在 1784 年給《巴黎雜誌》的編輯寫了一封信,信上說法國人的生活習慣浪費了大好的陽光,建議他們早睡早起(竟然管到法國人頭上去了?),每年可以節約 6 千4 百萬磅蠟燭。
但富蘭克林當時只是建議人們應該早睡早起,因為當時根本還沒有統一的時區劃分。直到 1996 年起確立了,夏令時間的有效期為 10 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日,而後因為美國糖果商建言而延至每年 11 月的第一個星期日。(連糖果商都可以控制時間了,美國真是個好地方啊!)
日光節約是小確幸?還是擾民?
日光節約的好與壞
許多批評者認為日光節約時間是可笑的,每年兩次的人為調整時間,造成民眾沒有必要的干擾與混亂,而且也違背了設定時區的意義也微微擾亂了人們的生理時鐘,尤其對低緯度的國家而言,作用並不大,許多低緯國家夏天空氣濕熱,夜晚悶熱難眠,清晨反倒是很好的睡眠時機。
不過對於高緯度的國家而言,夏天太陽升起的時間確實明顯早了冬季許多,因此節省照明是有實際上的作用,支持者也認為,日光節約時間讓民眾有更多時間在戶外活動,對零售業者更有多多益處,像在過去美國的夏令時間是結束於 10 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日,美國的糖果商院集團遊說國會將夏令時間延長到 11 月,因為萬聖節是糖果銷售最旺的季節,而家長們不希望孩子們在天黑以後還在外面遊逛。另外夏令時間對患有夜盲症的人大有好處。
不管是好是壞,再天氣漸涼的初冬時間,能多睡上一小時就是人類的大確幸了吧!下一次的日光節約是開始於 2015 年 3 月 08 日,美國人到時又要再調一次時鐘了。
Text│ Sheila Hsu 資料參考│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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