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資深參議員 Menendez 向 CNN 表示,美國政府應該要將北韓列入支持恐怖攻擊的國家之列;同時表示,白宮近期針對北韓所做出的額外制裁是不足的,美國必須將北韓重新列在支持恐怖攻擊行動的國家之列,如此一來才能造成更全面的制裁效果。
此外,Menendez 也對於總統歐巴馬將攻擊 SONY 公司的駭客行為定位在搗亂層級的行為,表示不能認同。
「搗亂是你打破一片玻璃,而恐怖攻擊是你炸毀一棟大樓」,而現在所發生的事就像是北韓在索尼的停車場放了一顆真實的炸彈一樣,對於該公司以及許多員工造成嚴重的影響。
最近一篇文章〈If Cyberattacks Are Terror, Who’s the Biggest Terrorist?(如果網路攻擊是恐怖攻擊,那麼誰是最大的恐怖份子?)〉在探討是否應將北韓列入支持恐怖攻擊行動的國家。其前提是自從朝鮮人民共和國在 1987 年炸毀大韓航空之後以後,即未再支持過任何的恐怖行動,不過北韓的情報人員曾經參與及策劃發生在南韓以及以外地方的衝突行動,這些行動仍可被視為恐怖攻擊行動的一種。
然而,美國國務院作為法律授權,有權決定將任何國家列入支持恐怖攻擊國家名單的權責單位,得出的結論卻是北韓毋需列入其中。
事實上,國務院直到 2008 年才將北韓從名單上除名,但即便已經除名,美國仍未對北韓解除出口禁令,因此即便再將北韓重新放回支持恐怖攻擊的國家名單上,也不會造成任何顯著的影響。
文中提到有另外兩點需要注意,一是支持恐怖攻擊行動的國家應該是指,那些支持參與恐怖攻擊行動分子的國家,因此此份名單並不應該包括恐怖攻擊的發起國;名單的作用在於,預防國際間繼續銷售軍武給名單上的國家,而間接助長了恐怖份子的勢力,並對名單上的國家長期施以武器禁運的制裁措施。
倘若參議員認為北韓應當被列入這串支持恐怖攻擊行動的國家名單之列,那麼首先應該做的是修法將所有情報員所為的國際恐怖攻擊都列入名單所及的範疇內,抑或,在支持恐怖攻擊的國家名單之外,另外再列一份發動恐怖攻擊國家的名單。
二是索尼的駭客攻擊事件,並不符合美國聯邦政府對於「恐怖攻擊」的定義。如果將網路攻擊也視作一項非法的暴力及武力行動,那麼恐怕有更多的國家和個人都應該屬於恐怖份子之列才是。
事實上,北韓並不是造成網路世界混亂的主要來源,反而美國長期以來才一直被公認是造成網路秩序混亂的最大禍首,而在美國之後還有包括中國、印度、俄羅斯與荷蘭等國家。
與其繼續誤用現有的政策工具與忽視真實恐怖攻擊的定義,美國國會應該思考如何修法來因應近年來興起的駭客攻擊,那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資料來源:The National Interest,圖片來源: dus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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