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內頁文字是一本書的靈魂,那封面設計就是一本書靈魂的濃縮。
美國作家 Kyle Boelte 將處女作 The Beautiful Unseen(暫譯:看不見的美麗)交到出版社手上,並參與封面設計的討論。以下用 Boelte 第一人稱敘述。
- 霧之書,封面應為何物?
一直以來,我都告訴大家我的書是在描述舊金山的霧,這確實沒錯,但我著墨更多的是 20 年前自殺的哥哥 Kris。
霧,在我腦中盤桓已久,甚至在我搬到舊金山前就出現在腦海中。最吸引我的就是,霧總是處於動態的變動中,生於虛無,近在眼前卻又不可觸及。
一本有關霧的書,一定是一本充滿畫面的書,傾訴著怎麼看?又看見了什麼?就像在天空調色盤上雜揉的白與灰,有濃抹有淡筆,要如何從書中的萬千意象裡,擇取一片,輸出為定調的封面呢?
- 文字反映作者思想,封面反映作者風格
處在這個網路當道的世界,想出版一本印刷的紙本書,整本書從頭到尾、由裡到外都很重要。書本就是,或應該是,一種可攜式藝術,忽略了一個細節,一本書就會降格為單純的資訊或是消遣,更難以和網路競爭。
我承認,找出版社時,我感到惶恐不安,因為有些出版社只將書視為商品,而且討論封面設計、行銷方式時,作者常常沒有發言權。可是我的書講的是很私人的故事,花了這麼多年完成的故事,隨便交由外人處置又怎麼行呢?
最後,我決定將 The Beautiful Unseen 的版權賣給西岸的一家小型出版社 Counterpoint。他們不像一般大型出版業者,這次,我可以一起討論出版事宜。
我不是設計師,這點我很清楚,講到視覺美感和封面設計,我會尊重專業,但我很開心能參與討論。
我的品味偏向簡約乾淨。以前我待的辦公室裡,大家的桌上都堆滿了一疊疊文件,放滿了一個個餐盒,以及越積越多的零碎雜物。而我的座位只有一張桌子、兩張椅子(一張我的、一張給訪客)、一台電腦、一些倉庫找到的裱框照片。其他人一定覺得我這個人有問題。
我的寫作風格也是如此,整齊乾淨。
- 第 1 輪樣稿:需要多一些空間
談到封面時,我告訴編輯 Rolph,霧大概會是必要元素,我也希望封面能讓人立刻想到我住的舊金山。
幾週後,我收到了第一輪樣稿,總共 4 張。
1-1:我喜歡這張,是舊金山典型的海灘,不會被誤認為邁阿密。唯一的缺點就是沙灘上的人太多了,而我訴說的是個孤寂的故事。
1-2:金門大橋加上手寫字體,我覺得還可以,但看起來太像小說了,而且誠如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編輯 John McMurtrie 所言,舊金山相關書籍的封面上金門大橋氾濫,幾乎變成老梗了。
1-3:濃霧籠罩,景色若隱若現,又引得人想一窺究竟,我一眼就喜歡上這張。但它無法讓讀者直接聯想到舊金山。
1-4:金門大橋只從大霧中探出頭來。我告訴 Rolph 如果出版社覺得一定要有這座橋,那就這樣做吧,但請讓它隱沒在大霧中。
至於字體,1-2 的手寫體不合適;1-3 和 1-4 的字母全部大寫又顯得太厚重,因為這本書更像是問句,而非肯定句。我最喜歡 1-1 的字體,主要是因為有一行小寫字母,還有大量留白。
我們決定以 1-1 和 1-4 為底稿再做調整。
- 一本書的封面該有什麼?
我們都知道不可以看到書的封面就妄下定論,但這句話無法適用於所有情境。
以 Annie Dillard 寫的「溪畔天間(Pilgrim at Tinker Creek)」為例,這是一本關於「看見」的書。
「我走出門,我看見了一些東西,看見了我原本完全錯過、完全失去的事物;又或是,它們看見了我,一股龐大的力量用它純淨的羽翼刷過我,而我就像是被敲打的鐘,聲聲迴響。」
這本書各個版本的文字都大同小異,但以書的整體而論就大相逕庭。
我剛好有兩本,一個是 1975 年由 Bantam Books 出版,當時主打為特價品,版權那頁寫著「低價」,「重新編輯」但包含「原著完整內容」。這是初版一年後的新版,也是我第一次看到這本書。
另一本是 Harper Perennial 於 1985 年出版,如果記得沒錯,這好像是我從父母家隨手拿走的。
Bantam Books 的版本比較不會吸引潛在讀者(不是因為不用心),但我很欣賞出版社把書設計成小型書,是充滿樂趣又有紮實觸感的閱讀體驗。Harper Perennial 從 1980 年代就出版了一系列 Dillard 的作品,都主打小圖片封面,不怎麼搶眼,但辨識度很高,我也喜歡這系列的風格。
所有版本中,我最中意 1974 年的初版,版面簡潔,而非充斥著推薦與推銷文字。畫面傳達了空間感,以朦朧、倒影、清晰展現視覺主題,暗示即將揭露的神祕境地就藏匿其間。這封面歷久彌新,但就我所知,已經絕版。
書中第二章「看見」,Dillard 描述一群盲童接受了白內障手術後復明,卻驚駭於所見,而「拒絕使用視覺感官」。「許多眼睛剛復明的人能精準地說出世界的形狀,讓我們明眼人知道自己的視野有多麼晦暗不明。」盲目十分危險,但看見也帶來看見的災難。
- 第 2 輪樣稿:背圖滿意,字體待調
收件夾裡躺著第 2 輪樣稿。
2-1:是 1-1,留下來當對照圖。
2-2:將 2-1 沙灘上的人抹去了一些,更貼近書本孤寂的氛圍,我滿喜歡的。
2-3:背景和 2-2 一樣,不過字體放大,全部大寫。
2-4:這張成為下一階段的對照圖之一。
我很喜歡沙灘的版本,Rolph 第一輪也最喜歡沙灘,而且現在修得更好了。可是我對字體還不是完全滿意。
我問 Rolph 能不能以 2-1 和 2-4 為主稿再做一輪的調整,並且把副標「身處霧中,霧方為霧( Fog is fog only when you are inside of it)」改為「在舊金山的一季(A Season in San Francisco)」。
- 第 3 輪樣稿:微調字體,柔和畫面
老實說,用哪一張我都會舉雙手贊成,3-1 和 3-2 的海灘不明言舊金山,但更符合書本的基調,一人行單影隻在浪邊行走、尋找,與遠方的人分隔但又不完全孤獨。3-3 和 3-4 用金門大橋代表舊金山,並用濃霧遮蓋了大部分的橋身,因此不顯老套。
字體呢,我想到了 Peter Handke 的書 A Sorrow Beyond Dreams(暫譯:「夢境之外的傷悲」),有 NYRB Classics 和 FSG 兩種版本,前者字體紮實,全為大寫字母;後者較為柔和,大小寫字母皆有。兩版的背圖不同,所以很難單以字體而論,但我個人比較偏好 FSG 柔和的風格。
- 副標:不斷琢磨,呈現書本主題與基調
同一時間,Counterpoint 內部針對副標展開討論(Rolph 說是「激烈的討論」)。
我注意到散文類書籍的副標通常會溫和地呈現全書主旨,所以我才選用「在舊金山的一季(A Season in San Francisco)」,直接指出地點,而且超脫書名,就像 Edward Abbey 的書 Desert Solitaire: A Season in the Wilderness(暫譯:沙漠中的隱者:在荒野的一季),就有這種效果。
我很幸運,Rolph 讓我再次加入討論,我也提供了其他副標選擇。最後,大家採用了「霧與忘的變奏曲(Variations on Fog and Forgetting)」,這個副標傳達出書的主題和基調,而不是一堆行銷文字。
- 第 4 輪樣稿:兼顧實際與感受,背圖和字體的調和
Rolph 信中寫道:「我們都很滿意『霧與忘的變奏曲』」,不過,他們會加上「回憶錄」方便讀者辨別文類。
這是一本關於遺忘的書,在封面寫上「回憶錄」似乎有點怪,而且我寫的只是散文,但對書商和消費者而言,確實易於分類。如果由我全權作主,我不會放這三個字,但和出版商合作是團隊作業,所以我沒有反對。
霧橋的封面雖然一路留到第 4 輪,但大部分的時候只是陪襯,海灘那組明顯勝出。海灘並無法讓人一眼認出是舊金山,也就是這本書大多數的場景,但這個作品並不限於這座城市,全國的人都可能是讀者,而且這張圖最切合主題,自其他樣稿中脫穎而出。
我最喜歡 4-1 的字體,覺得比較典雅,不過 4-2 是當前極受青睞又聰明的設計。(到附近書店的新書區,看看有多少書的封面不是擠滿了字?可能是因為現在大家都是上網逛書店,而封面就只是一張小小的縮圖吧。)
然而,我還是選了 4-2 的字體。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喜歡作者的名字,也就是我的名字,漸漸消逝的感覺。我從未和我的設計師 Debbie Berne 直接聯繫,但他才是最勞心的人。Berne 很尊重我的想法,我曾說字體放大、全大寫字母顯得太硬了,因此他讓我的名字輕巧地淡出,自地平線開始模糊,好似霧氣自海面蒸騰,即將把我吞噬。
(資料與圖片來源:medium;首圖來源:wikipedia,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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