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眾議題近年在台灣討論度算是火熱,網路上也充斥著對於從眾現象的鄙視言論。就我認為,追尋他人腳步沒有問題,畢竟生活在科技如此發達的世代,人們總能輕易分享自身生活資訊、追蹤到流行資訊及關注名人動態;這樣的現象之下卻凸顯出一批從沒花過時間真正研究、操著自身毫無道理的觀點、力求在他人中脫穎而出的人,他們不接受其他看法、甚至加以批判他人的言論,才是真正令人嗤之以鼻。
舉例來說,從《中國有嘻哈》節目播出以來,頭巾及寬鬆服飾是必備,行走在街道上的嘻哈仔似乎增加了不少。大眾似乎普遍著迷在風格帥氣、能表達自我主張又不至於艱澀難懂的嘻哈及街頭文化,從音樂庫、穿著乃至講話方式多少都受到影響,將對一場場激鬥的熱情移轉到自己生活中,對於熱衷街頭文化的人來說,喜愛的音樂能獲得讚賞、增加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是再好不過的事。
但是,你有沒有發現,身旁似乎多了幾個糾察員,高談闊論嘻哈精神,三不五時語帶一個英文用語作結尾,批評跟風、用酸言酸語攻擊或取笑不了解 Hip – hop 文化的人,認為除了自身及同溫層外,其餘在網路上發表自身對於嘻哈知識的鍵盤手們是愚蠢無知,身旁的你卻清楚對方也是其中一份子,只是外表裝飾得比較完美無缺,明明自身也是一知半解卻從不承認,反而惱怒責怪他人。
又如先前四年一次風靡的世足,台灣也搭上這股熱潮,每逢比賽之時酒吧水泄不通,大家共襄盛舉;在這愉快的氛圍之下,許多一日球迷身穿喜愛隊伍球衣或揮舞著他國國旗,同時向廣大民眾宣傳自身對世足暸解與期待,一個個卻是連球員名稱都說不出來、甚至連晉級隊伍都分不清的偽粉絲,旁人當面指正卻給予不友善回應,令人反感。
其實,從眾現象乃為人之天性,人們願意去追尋大眾文化;因為自身喜好或是同儕團體影響之下,選擇一個響往的人物或風格模仿,追尋其理念;當有一新事物帶來高熱度的注目時,絕不會錯過。就我自身而言,從眾並非貶義,相反能隨時關注流行也需要一定的勤勞,真正該變的是那些為迎合大眾口味、不經過思考、不願意花心思學習的不懂裝懂;網際網路如此發達的情況下,吸引目光最好的方法是跟隨潮流,太多人急於證明自己的價值反而忘了本質,在從眾現象中尤其明顯。
宣傳真正喜愛的事物是不需要經由他人同意,卻不代表為了向他人證明或建立人際地位胡亂謾罵,連是非對錯都分不清,害的信用破產,不僅沒有意義,對於自身,最終也獲得不了什麼成果,有的頂多是網路上虛假的讚美或無知朋友的崇拜,當風潮一過,真相總有一天會被揭穿,假面剝落的瞬間反而顏面盡失,得不償失,成為他人眼中的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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