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人期間裡,擔當戀著一個人的身份時,那些的備忘錄,備著不當戀人時的種種回憶,以防忘卻戀人,下次,愛情會來的。
I’ll get you a cup of tea.
我不想和你是一人一半的伴,我想和你喝茶說ㄧ輩子的話。
你的衣服我穿著,
我的笑容你笑著,
你的臉頰我親著,
我的雙手你牽著,
你的我的,有天變成我們的,然後有天又變成你的我的,循環模式啟動。
這樣的房子,這樣的簡單,這樣的快樂,這樣的奔波,這樣的吃苦,這樣的他們,這樣的他,這樣的她,怎樣的人願意過這樣的生活。
我想應該是很喜歡很喜歡彼此的人。因為他她說:我想留下來陪你生活。
一起買張床放在陽台邊,一起睡一下,醒一下,看看一起可不可能變一個月,一整年,一輩子。
自古有言,人不可貌相,但眼睛是人類五官中最可靠的感覺器官,表情傳達上也是如此。
〈眼如口,可傳言〉
只有眼睛能夠直視人的內在深處。
人類所有情感中,可用言語表達的部分僅占了最表層,其他無法言傳的,就透過眼睛形成表情,然後傳遞出去。
當他人說出違心之論,所言相異於我雙眼判斷之真實時,我會選擇相信眼睛的說詞。
曾經我聽過一個地方共結連理的習俗是,這對新人必須看著對方眼睛,不言語一小時,這一小時必須看著眼睛透露出的所有。
所以你看著我的眼睛時,你說的出違心之論嗎?我說不出,也不懂說。
一切都是真實且真心的,就因如此,我閉上眼睛也看的清楚你。
當一個人和你說了兩次不要越線,不管你如何喜歡他,都要守本份,不要越線。
守住那些想越線的感覺,久了你就會習慣,習慣會成自然,自然而然後會隨緣,但我沒辦法習慣,沒辦法成自然,沒辦法隨緣。
我只是,不會越線。自此你要我越線,都是楚河漢界。
real
feeling
wanting
touch
reaching
asking
you
knowing
free
living
needing
騙人的。
你唱著約翰藍儂的這首歌,但你一點也不懂。
睡了 15 個小時等於是長途飛行時數,起身的第一步有些搖晃,然後意識到從早到晚都ㄧ事無成的我,只是躺在那硬逼自己睡,因為睡著就不會想,就不會想原來另一方有多孬,然後頭暈目眩的醒來也只能先處理生理需求,例如餵食自己,經過這樣一天後就得投入另件事物來轉移注意力,因為睡很少或睡太多,我覺得都會很快趨向暴斃。
內心深處某個狡猾的心裡,也許是想找個共同感覺的無力感,於是寄望於看完《極度疼痛》這本書後,當然不可能如作者一樣三個月後痊癒,
但也能給自己混亂紛擾的心智一個小小的方向,至少是抒發也好,不知道個性強烈的我是否也需要激烈的方法,來忘記刻在心裡的那些感覺。
最好不要,最好一切都交給時間。
我想每個跌入愛裡的人都如此過,差別在於另一方是否也跌入後,再牽著你的手起來走下去,感情是不能勉強的,感情是不能勉強的,這麼老掉牙的一句話卻是千千萬萬人分開的註解。
無法像蘇菲·卡爾訴說她的痛苦分手經驗 36 遍,但希望內心某一部份能如她的對逝去戀情的哀悼般,敘述越來越短,文字越來越淡,最後痛苦終於淡出,fade out.
解構自己現在的感覺然後把它形式化的表達,不是每個人都能如此,但試著壓下那些想荒廢自己的頹廢感,而努力的不荒廢自己。
你看到那條線了嗎?你畫的。
若真誠待你的感情會灼傷你,你以後千萬不要在感情面前懦弱,傷人傷己。
余光中:人如果太絕情,總是慧劍斬情絲,也未免太乏味了,像是不良的導體。
你若斬了我卻也不感一絲可惜,那便是不生根,只是碰壞了我自己,變成在兩個人世界裡,從此不良於行,漸漸,生活本能,精神狀態,從混沌漸漸趨向清澈,所需並截止的時間就訂於此趟旅程結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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