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住了四年的城市,新的環境有當時特別嚮往的晴朗,卻又特別不習慣,也終於明白人的矛盾總是頻繁,在太陽底下曬出汗,就懷念起冷空氣下顫抖的模樣,還有那些冬天時雨不直行、傘又常常撐不住的窘狀。
後來的生活,我開始騎機車,穿越馬路上的大小車輛,取代用悠遊卡站在像溫室的公車上。穿著燙得還不夠完美的白襯衫,練習大人的談吐和形象。在鏡子前畫眼線時手不那麼抖了,戴上隱形眼鏡、塗上口紅,穿上學生時期好姊妹拉著我去夜市問我好不好看卻被我一口否決的尖頭鞋。
我還記得我對她說:不喜歡那種尖尖的鞋。
二十二歲的後來,我穿上它參加一場又一場的面試。
他們說還是白紙的年紀好年輕,問著我想要的年薪、想要的未來。從他們的語氣,我聽進一些感慨,大概像是二十二歲的我搭上十八歲的校車,穿著制服的他們在我眼底盡是青澀。
在擁有都還不算擁有的年紀,沒有成就地位,沒有太多標籤,隨便一個轉身就笑得雲淡風輕,好像沒有過煩惱或傷心,沒有過遺憾或曾經,只管跟緊日子的隊伍,沒有回過頭地行進。
對世界的不溫柔還有餘力不甘示弱,對緣份太淺的人傻裡傻氣地不願錯過,這些對生活的力氣,或者應該說太執著,隨著經歷越多,慢慢減弱。不再面紅耳赤要一個解釋或理由,也放下非怎樣不可的心了。
二十二歲的後來,我們都學會承受不喜歡,適應不喜歡,甚至保留住那樣的不喜歡,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聽起來好像有點委屈,但換個角度想,那是因為我們更寬容了,無論對自己或是別人。
看著磨破皮的腳後跟,讓我想起那個脫鞋躺在公園草皮上大唱〈好好〉的自己。
你和我曾有滿滿的羽毛,跳著名為青春的舞蹈,不知道未來,不知道煩惱,不知那些日子會是那麼少。── 五月天〈好好〉
二十二歲的後來,或許心不那麼燙了,但願能像午後和煦的陽光,溫溫的,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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