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你可以變成任何人。」
對我來說,洛杉磯就是這樣的一座城市,她聚集了世界上最多的 wanna-be (譯:想要成為……的人),不管明天會變得怎麼樣,她都帶來期待和希望。
語言學校裡一位教商用英文的老師 Justin ,還沒上到他的課,就從另一位老師口中得知:他是哈佛大學的高材生,他還出過一本義大利的旅行書,最讓人驚豔的是他有個偉大的夢想──當電影的編劇,難怪他從東岸來到西岸,來到這個「電影之城」。
因為懷抱著的夢想而培養的專長,除了商用英文,他還教授拍攝短片的課程,ㄧ邊在語言學校工作,一邊等待「好萊塢」這個電影人的圈圈把他劃入那片燦爛星光……。
另一位同樣教授商用英文的老師 Gene 自史丹佛大學畢業,畢業後就在華爾街工作了五年。他是這樣描述那段日子的:沒有生活可言( I had no life there.)。一天工作十六小時,回家倒頭就睡,常常週末留守公司,不去見朋友也不出門,唯一的 feedback 就是看見存摺上的數字,他說:「對於一個二十五歲的人來說,那真的很多、很多。( That’s really (pause) A LOT !)」
不過後來他辭掉了那份工作,來到了洛杉磯當老師。他說,他開始有了自己的生活。我還記得,到威尼斯海灘( Venice Beach )校外教學的時候,穿著輕便帶著墨鏡的他,還帶著比陽光還燦爛的笑容。
那時我才真正明白:原來,「想做的事」跟「夢想做的事」還是有著一段距離的,帶來的幸福感也大相逕庭。
常常,「想做的事」很平庸、很膚淺,只是大家都這麼做所以想做;只是只能隨波逐流,所以隨波逐流,被帶到哪裡就是哪裡;只是照著某種愚蠢的方法、擁有某種剛好適合做這種事的能力,就能做到了。原來這是「想做的事」經常顯現的模樣。
那「夢想做的事」呢?
無法定義。
遠比「想做的事」困難多了,除了努力,還需要際遇──很神奇的那種際遇。而每當想起這件事,最先想到它閃閃發光,一點雜質也沒有,讓你只是你自己的那種光芒,彷彿多問一句為甚麼,就會汙染了那份純度。
仲夏豔陽天站在格里菲斯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看著似遠非遠的幾個白色字母,只要跟這座城市靠得夠近,就能聽到她說著:到底甚麼,才是「夢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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