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02.2016

要一起走多長的路,才距離失去夠遠了呢

二月的冷冽還有山林裡的雲霧,那是我們最後一次一起旅行。

就跟一直以來一樣我們散著步,我們走在海拔兩千公尺的山間高高低低又蜿蜒的公路上,跟來來去去的車輛擦肩而過,就像平常一起走圍牆邊的那條路一樣。

我很喜歡散步,散步可以很靠近一座城市、一個小鎮,也可以很靠近一個人。尤其喜歡兩個人一起散步,有個人可以並肩走著、跟著,讓我這沒有方向感的人很有安全感,不,就算迷路了也沒有關係,因為此時此刻的每一步一定都通往一個不知道那是哪也沒關係的地方,因為此時此刻的我們都有個方向。

或許是因為在山裡,空氣有點稀薄,而且我們又不停的邊走著路邊說著話,明明很冷卻滿身大汗、氣喘吁吁的。等到我們呼吸急促到無法再說話的時候,就在公路旁稍微休息,那天雲霧有點濃,但隱約看得到遠方的風景,蓊蓊鬱鬱的山、變得很小很小像模型一樣的小木屋,在雲霧裡變成一幅很美的畫。這樣美麗的時光,很想把它風乾、做成一束乾燥花,永遠壓在記憶的相冊裡,許久後拿出來看,還是一樣的美。

我想起了每次走那條圍牆邊的石磚路,想要走得慢一點,才能走得久一點,然後晚一點再各自搭上不同班公車。然而人生就是這樣,就像早就安排好的一樣,我的那班車總是很快就來了,下一班雖然是半個小時之後,可是我一點也不趕著搭上眼前這一班。

「等你上車了我再走。」

有天跟其他朋友聚餐完了搭捷運的時候,在月台上分開前我下意識的說了這句話。我以為我已經忘記了,已經忘記了,我以為我再也不會跟任何人說這句話了。

那次在冬末春初的二月裡,我們一起走了多久呢?我其實已經不太記得了。但如果再加上以前一起走的那些應該很長了吧,長得讓我們說好多好多話,長得讓我們從陌生變得熟稔。

夠長了嗎?那個縈繞不去的納悶:人與人之間究竟要走多長的一段路,才離失去對方的日子夠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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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曼長頁
跟著世界的規矩卻老覺得格格不入,還是不務正業好了。還好有寫作這件事能找到出口,於是就從最有感覺的地方寫起吧:閱讀、生活、旅行,還有──愛。
跟著世界的規矩卻老覺得格格不入,還是不務正業好了。還好有寫作這件事能找到出口,於是就從最有感覺的地方寫起吧:閱讀、生活、旅行,還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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