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29.2015

原著改編電影,作家賺很大?八卦作家荷包裡的三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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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當初在看《愛的成人式》時,最後的最後「乍醒」之餘,心想即使故事本身不需借力 CG,也不需搬出什麼史詩般大場面的單純,一定也無法用影像呈現,但後來確定改拍電影對筆者的衝擊,竟比原作那最後的兩行更大,於是已摩拳擦掌等著它如何在大螢幕挑戰我的知覺;還有,電影劇照中艾迪瑞德曼含羞帶笑的嬌美讓筆者驚艷讚嘆,等不及想看金獎影帝如何在《丹麥女孩》細膩揣摩身體中另一個女人的同時,開始想像他接下來如何席捲最佳男演員的各大獎項了;還有還有,日本 10 月上映有川浩的系列作品續篇《圖書館戰爭THE LAST MISSION》,台灣什麼時候才看得到岡田准一的英姿?

翻開筆者的最想看電影清單,驚然發現原著小說改編的竟佔了九成九,不禁想問為什麼這麼多改編電影呢?暢銷大作藉著影像化,作家是不是就如傳說中賺很大呢?為了滿足每次嗑書配電影時的小小好奇心,於是筆者決定要堂堂以調查之名行八卦之實。

簡單來說,作家的名氣或作品的評價,能夠讓電影企劃容易過關、容易吸引資金,也容易預期有多少粉絲,也就是有多少潛在觀眾來買單。在行銷上,若是電視劇或動畫改編,可以強調創下多少收視率;若是小說或漫畫改編,則秀出暢銷幾萬本的數字,絕對是簡而有力又能吸引眾人目光的無敵宣傳了。或許和平常接觸的類別不太一樣,筆者尚無機會拜讀安倍夜郎的漫畫《深夜食堂》,今年 月上映時「日本狂賣 230 萬冊,全球熱銷破 410 萬冊」映入眼簾,心想這麼多人喜歡的作品應該真有其過人之處吧,於是就去電影院朝聖了。

日本的原著改編電影,就不能不提到推理小說界一哥「東野圭吾」。他的暢銷事蹟不勝枚舉,其中一例來說,日本富士電視台在20134月有計畫的先推出電視劇《破案天才伽利略》,然後挾著同期平均最高收視率的聲勢,兩個月後電影版《破案天才伽利略:真夏方程式》接棒。這樣縝密的行銷策略下成果十分豐碩,在 2013 年底,東野圭吾「伽利略」系列推理小說累計賣出超過 1000 萬冊之外,電影票房也創下 33 億 1000 萬日圓的大賣座,是當年上半年度日本國片排行的第 名。

這樣幾十億的票房收入,想必東野大師的口袋一定也跟著「麥克麥克」,對作家而言,沒有比改編成電影更名利雙收的吧?這使得與版權工作為伍的筆者,此時此刻腦海中的畫面,就像拉下把手的吃角子老虎,好多的數字和$符號在那兒轉呀轉。但此時,一棍冷棒打進了這金銀紛飛的畫面,因為想起 2012 年漫畫改編電影《羅馬浴場》,當時締造了 60 億日圓傲人的票房成績,可是原著作者山崎麻里在一次的節目訪談中爆料,她只收了 100 萬日圓的電影原作使用費。相對於電影的暢銷,這未免也低得令人不可置信,因此節目播出後引起一陣譁然並在網路變成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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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和想像的不一樣!付給作家的原作使用費竟是如此低廉?這豈不是太不尊重原創?在準備撻伐或議論之前,筆者明查暗訪的整理了一些參考資訊,讓各位看官們自己評斷看看。首先,歐美和日本在這類著作權的處理上有國情差異,應該分開討論。

歐美的部分,原著改編電影的權利金可大可小、什麼金額都有可能據說美國暢銷作家麥可・克萊頓或約翰・葛里遜的作品是用起跳授權的。電影公司和作家之間訂的是一種「選擇權合約」(option agreement),不是一次付清,金額越大越傾向多期付款。選擇權權利金一般是原著改編電影權利金的 10%,選擇權期間是 12 至 24 個月,若再多付 10%,則可得以延長 12 個月,這期間就可以進行擬劇本、選角、集資等各項準備工作。等一切作業都就緒了,就能行使選擇權買下作品改編成電影的權利,此時只需支付選擇權權利金以外的差額即可。順帶一提,無論怎樣的生意都會有風險,倘若籌劃期間電影公司因資金調度不及,作家可能收不到分期付款的未付款項;也可能進入拍攝階段因各種因素中止,作家不用因此退還任何款項,對電影公司和作家雙方而言都是各有利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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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日本的部分,若前面提及的 100 萬日圓事件屬實的話,和歐美比較起來豈不是少得可憐!?其實,這關係著日本電影產業獨特的結構在日本一般是由出版社或版權管理代理人洽談,電影公司必須支付包含選擇權合約在內的權利金,這部分即所謂的電影原作使用費。然而,與歐美動輒夢幻般的數字不同,電影原作使用費在日本是有基準的,日本文藝家協會所制定的上限是 1000 萬日圓,但實務上最多也只落在 200 至 400 萬日圓之間。倘若電影的預算夠高、作家或作品夠強,最高也很少超過 700 萬日圓,作家實際收取其中的 60 至 80%。乍看之下或許覺得這是沒什麼大不了的收入,但其實讓作家賺最多的,應屬作品的二次使用費

日本劇本作家協會、日本電影導演協會等各團體訂有規章,所屬會員的作家可收取 DVD 販售價格的 1.75%,出租影帶店付給 DVD 廠商租金的 3.35%。日本出租影帶業中最有名的就要提到《告白》,據說光是在 TSUTAYA 連鎖店中一年就出租了 200 萬次,也就是說單一公司當年度就支付超過 1000 萬日圓的二次使用費給作家!此外,電影在小螢幕播出,作家也能從無線、有線電視播放分別收到 30 至 萬日圓不等的放映費。

除了上述 DVD 販賣、出租、電視播放之外,外加衍生商品、帶動原作的再版,這些都是因影像化作家可能從中獲得的各種收益,隨著電影賣座,這些收益加起來超過億圓時有所見,因此就牽動的相關產業的整體總和來看,日本業界認為這樣的電影原作使用費水準是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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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的《真夏方程式》,2011 年單行本銷售約 30 萬本,配合 2013 年 月電影上映,提前一個月發行文庫版,據 ORICON 的統計當年度銷售約 96 萬本。姑且用筆者不負責任的試算,暫不考慮累進版稅率單純以 10% 計算,文庫版不含稅每本定價 686 日圓,每賣出一本版稅約 69 日圓,那麼,電影上映後 2013 年度的文庫版版稅收入即約 6600 萬日圓。當然,其他還有定價 1619 日圓的單行本和 3800 日圓的 DVD6700 日圓的 Blu-ray 也還會繼續賣,即使電影下檔電視也還會不定期播出……說到此,不禁想模仿起福山雅治飾演的湯川學教授,推一下眼鏡反射一道光,然後用深不可測的冷冷口吻說出那句經典口頭禪「實在有意思」!

原著改編電影,在今年仍讓整個日本電影市場熱鬧得很,比如東野圭吾在 1995 年的作品《天空之蜂》即將今年 月搬上大螢幕,在還不知道台灣是否上映的此時,不如換個歐美口味,先是《移動迷宮:焦土試煉》,看湯瑪士他們這群不斷奔跑的小鮮肉們如何面對最大的挑戰還有來自原著小說《火星任務》,確定 10 月上映的《絕地救援》,看被迫留在火星的帥哥麥特戴蒙如何用聰明才智活下來。 

弄到最後猛然驚覺,從買小說到進戲院,筆者著實貢獻了不少$給每一位喜愛的作家我用行動支持你們創作出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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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嚕嚕
閱讀在生活中不曾改變, 它讓我們看見一句話的力量,足以撼動你我的人生。而產生一本書的力量,更足以改變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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