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19.2014

觀看的倫理學


“自一八三九年照相術被發明以來,什麼都被照遍了,至少似乎如此;
攝影自成文法,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觀看的倫理學,
最後,攝影最偉大的功績是讓我們感覺到,我們可以將全世界納入腦海中。” ──蘇珊‧桑塔格

蘇珊‧桑塔格批判攝影的名著《論攝影》中,認為攝影是一種「觀看的倫理學」。將攝影從技術性的一門功夫,提升到使用者──也就是人,參與世界的某種倫理。人與人的意志、人的活動及人的是非都成為攝影的主體。

當然,《論攝影》這部作品經常遭受到來自職業攝影師的批評,也認為《論攝影》所及的攝影,並不是攝影師(真正投入在拍攝實踐的人)所關懷的攝影。攝影,在技術上的討論可以很簡單,可以很艱深。但我們真的有必要將攝影的行為與其所關照的,過度放大到超出技巧與美學,而進入到哲學的地步嗎?

關注攝影在技巧、美學層次之外的其他面向,談得再多,都很難使得我們拍照的功力有飛躍性的進步。拍照需要更多的實務指導與練習。但是,若能進一步的探討攝影的本體與其在人在世界中做為一個創作工藝,它的腳色與責任是甚麼?它的終極關懷與使命是甚麼?了解這些,則更能幫助我們在建構自己的攝影信念與目的上,有更明確的啟發。

 

攝影似乎將什麼已都照遍了。對攝影師來說,這個世界只有拍攝過的題材與即將被拍攝的。一方面是科技的發展,一方面是人的好奇心與留念的本能。透過攝影,我們可以將世界上倏忽即逝的某一刻,像化石一般封藏。

從這個觀點來看待攝影,它至少反映了人的占有慾與貪婪的企圖心。攝影將人類的視覺放大到了一種近乎想像的地步。攝影和繪畫之間,被桑塔格認為是一種「弒父」的關係。但我認為攝影,並不是作為繪畫為了更趨近於現實的衍生物。攝影最主要的能力,給予了我們擷取現實片段的能力。但這同時也是一種假象,讓我們誤以為我們足以將真實的片段重現在相紙、印刷、電子顯示器上頭。
攝影最重要,但也是最高明的假象,讓我們以為攝影與真實是密切相關的。這個迷障,也引起了眾多的爭議與討論。但在我認為,攝影所放大的人類視覺,並不只限於將我們所看見的紀錄,而是讓我們看見我們以前所看不見的。包括更多的想像與白日夢。
查克.科羅斯(Chuck Close)/馬克(Mark),1978-1979年,壓克力‧畫布,274×213cm
紐約:克爾特希‧佩斯畫廊收藏(Courtesy Pace Gallery, New York)

攝影的觀看方式至少也回頭啟發了繪畫的創作。在繪畫與雕塑方面都有了照相寫實主義的出現,旨在呈現一種真實與虛假的反差感受。這種審美方式的邏輯一直是攝影所在呈現的,但歷來為人所不察。攝影透過光學的技巧,較非人為的產製出圖像,比起繪畫一筆一筆勾勒出來,並沒有高明多少。繪畫給人更多「從無到有創作」的想法,而攝影則被認為僅僅是「複製」或「高明的複製」。因此當繪畫創作出非常趨近於現實(也就是極似照片)時,給予人的反差更為強烈(這是畫出來的嗎?)。而當雕塑或模型製作出與真人非常擬似甚至真假難辨時,更給人豐富的衝擊。

攝影為了強調自身的能力,用同樣的邏輯反其道而行。攝影利用自身「被人認為是複製現實」的誤解,去拍攝抽象、不著邊際的作品──不像照片的照片。試圖引起觀者:「這真的是照片嗎?」當然,這也引起了「這樣還叫照片嗎?」的質疑。

總之,隨著攝影與繪畫共同關注真實與虛假所營造出反差的審美感受,兩者的界線也漸趨模糊。至少在某些作品中,我們分別從攝影或繪畫中,得到類似的美學效果。

當然,繪畫與攝影的領域內部分別歧異日深,自然無法當然概括而論。但就攝影而言,它作為一種簡單的行為,卻在豐富與大量的影像產出中,深深地改變了我們看待世界與融入世界的方法。

在可以想見的未來,攝影應當會為人類的視覺再度開闢新的疆界,然後影響人的日常生活。然而,我們現在所看見的一切,或許都是可疑的。

與其說我們將世界納入腦海,不如說我們將腦海中的一切,都拉進現實。

Morpheus Photomagine
關於攝影的邏輯以及影像與文字兩者間敘事的思辨。

不可轉載
墨比陳
FLiPER MAG 專欄作者 基礎技術性的攝影是非常容易的,幾乎已經普及普見於台灣。但關於攝影的教育、攝影的欣賞以至於針對攝影的論述、攝影的書寫卻是台灣非常缺乏的一塊領域。相對於古典的藝術品、畫展或當代的公共藝術、多媒體藝術,關於攝影藝術作品與新聞紀實的攝影作品的展覽卻乏人問津,或者令觀者卻步。我想要呈現並進行書寫的便是關於攝影的邏輯以及影像與文字兩者之間敘事的思辨。攝影,作為人使用特定的工具進行對世界刻意的觀察。文字在這裡的出現,是在影像自身已經意義充備的前提下,對其的補充陳述。
FLiPER MAG 專欄作者 基礎技術性的攝影是非常容易的,幾乎已經普及普見於台灣。但關於攝影的教育、攝影的欣賞以至於針對攝影的論述、攝影的書寫卻是台灣非常缺乏的一塊領域。相對於古典的藝術品、畫展或當代的公共藝術、多媒體藝術,關於攝影藝術作品與新聞紀實的攝影作品的展覽卻乏人問津,或者令觀者卻步。我想要呈現並進行書寫的便是關於攝影的邏輯以及影像與文字兩者之間敘事的思辨。攝影,作為人使用特定的工具進行對世界刻意的觀察。文字在這裡的出現,是在影像自身已經意義充備的前提下,對其的補充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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