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主張:「企業唯一的使命就是競爭求勝」,企業一個組織,為了獲利而穩定向前的組織,而他們進步的標準取決於獲利或者營業額提高的數據曲線,這是所有人都是應該認識的知識以及觀念,賺錢沒有錯,因為經營一個企業就是應該以獲利作為最大目的,而所謂的社會責任應該是一種「必要之善」。
但這其中所提到的社會責任應該是救助弱勢、保護流浪狗或者造橋修路,而不是欲蓋彌彰的一些鳥事,曾幾何時為了獲利什麼鬼話都可以說得出口,因為消費者喜歡便宜貨,所以吃塑化劑就是應該,因為台灣的 GDP,所以海洋生態就可以放棄,這一切只能用 Bullshit 來形容,當企業最終的目標只剩下獲利的時候,這間企業還剩下什麼?
可怕的是這種企業反而能夠越做越大,大到無法拒絕滲透進你我的生活當中,卻沒有人能夠從中制約或者箝制他們,看著這一陣子不斷發生的食安以及環境問題,再再都是些老字號大企業所造成的後果,沒有反省、沒有道歉更將罪過推給所有消費者以及指責他們的人們,一手哀兵政策、一手打你的臉,孰可忍孰不可忍。
回想當初電視上胖達人的那句話,台北市政府若罰責太高可能整間公司都要倒閉,我想試問企業的經營者當你詐欺這些消費者時,難道沒有考慮過這樣子的後果嗎?日月光的老董座說封閉他們廠區將會動搖台灣的 GDP 國本時,難道沒有想過破壞這片海洋難道不是台灣的國本嗎?最後剩下來的是沒有蛋的布丁、沒有花生的花生油還有你說好漂亮的陰陽海,而且你再也不會覺得這現象很奇怪了。
這些事物對於健忘的台灣人民,就像你經過一間店面聽到的廣播一般,你隔天就想不起聽見了什麼?幾天後還能悻悻然地吃著布丁自嘲說「這個布丁沒有蛋耶」,當所有一切都只用錢來衡量的時候,然後呢?當企業責任只剩下獲利的時候,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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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Cash │ 圖 / miau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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