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街頭攝影,一般人會直覺想到以街道為場域或主題的攝影,但仔細想想,這個條件好像又有點空泛,街頭攝影真的那麼簡單嗎?
街頭攝影很難有明確的定義,它所代表的意象會隨著時代和地方文化改變,因此比起肖像、紀實、建築、藝術等明確以拍攝主題來區分的類別,更傾向將其理解為一種風格或精神。而可以肯定的是,街頭攝影與城市的發展以及攝影器材的進步有著密切的關連。
基本上,我們可以認為十九世紀攝影術發明不久後,街頭攝影便跟著出現了,只是是誰定了「街頭攝影 Street Photography」這個名稱,並將這類型的照片歸成一類,已經很難考據。光從 Street Photography 這個名稱來看,相較於 way 的路帶有方向性的意涵,road 的路具有長途或是供運輸工具通行的意思;street 這個單字代表著鋪砌而成的道路,演變至今用來專指城市中的道路。因此在被大家認為是街頭攝影的照片中總是帶有城市的性質應該不難理解。
最初,街頭的概念相對於風景,指的是以都市街景為主題的攝影,當時歐美國家都市化已經到達一定水準,人們生活在緊密相鄰的樓房和石砌的街道,形成與從前鄉村截然不同的面貌。現代紀實攝影之父 Eugene Atget 即是以捕捉因工業革命改變的巴黎,並賣給畫家作為創作素材而知名,他以大型的木造觀景式相機、透過長時間的曝光紀錄下無人的巴黎老街區。有一段時間,在城市發展起來後,廣場上常會有人架著相機替觀光客拍照,這種在街頭上新興職業就是街頭攝影師,他們販售的照片(商品)被稱為街頭攝影。
二次戰後,一般民眾逐漸能夠負擔起相機和底片的花費,使得日常的紀錄和生活片刻的捕捉隨之興起,也就是大家最熟悉的「決定性的瞬間」,這種拍攝方法長時間地引領了街頭攝影潮流,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認為攝影,要把一切的感官都集中在稍縱即逝的現實前,若能成功掌握這瞬間的畫面,就能為世界賦予意義留下永恆。這樣的態度需要專注力、心靈的鍛鍊、敏感度、以及幾何感。
1958 年 Robert Frank 所出版的《美國人》,以快拍、帶有觀察意味的視角拍攝下美國社會階級和種族間緊張的關係,他模糊、帶有顆粒、過度的曝光、放入個人主觀性的手法不僅影響了街頭攝影,更替攝影帶來了新的視野,2014 年評論家Sean O’Hagan 曾在衛報上發表文章指出:「《美國人》改變了攝影的本質,改變了攝影的語言和方式……它可能仍是 20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攝影書。」
Garry Winogrand 為一名紐約攝影師,他著迷於全民活動和公共性的事件,像是公共性的事件,像是示威遊行、公共性的事件,像是示威遊行、博物館開幕式、動物園的動物、行人等等。相較於拍出來的成果,Winogrand 更享受拍攝當下,充滿活力的街道總是促使著他按下快門,一生中拍攝上萬卷底片。60、70 年代正值街頭攝影的黃金時期,街上滿滿攝影師中,Winogrand 以廣角視野和歪斜的取景創造出充滿生命力的畫面,成為當時街頭攝影的標誌。
從 Henri Cartier-Bresson 為人所知的「決定性瞬間」,Robert Frank「美國人」強調攝影的主觀性,到 Garry Winogrand 將其視為一種態度和風格,這樣的轉變可以看出,街頭攝影的手法和形式已經沒有太多的侷限,它成為學習攝影最容易上手的開始,甚至許多大師也有屬於自己的街頭練習。有些人專注於人性的冷暖,有些人追求光影的變化,也有些人依然在等待某個瞬間。
同樣也是街頭攝影師的 Bruce Gilden 為街頭攝影給出了一個很好的解釋:
「如果你看著一幅照片時能聞到街的氣味,那就是街頭攝影。」(If you can smell the street by looking at the photo, it’s a street photograph. — Bruce Gilden)
原文出處:什麼是街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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