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17.2017

【日常小記】教堂的門是敞開的,但到底屬不屬於我們全部的人

在情人節前夕的一個假日,跟四個朋友到宜蘭走走,一時興起四個本來只是去泡溫泉的女孩子一如過去出去玩那樣,騎著兩輛租來的摩托車往五峰旗去想看看瀑布。我們在第二層駐足良久,往上繼續前進時,卻發現最高層的瀑布因為坍方,所以路封住了,於是不假思索的,拐了個彎,往另一條路的聖母山莊挺進。海拔不算高的聖母山莊佇立在僻靜的山林間,有著別的教堂沒有的莊嚴與清幽之感。那天,剛剛有人辦完婚禮,教堂前的平台有著休息的山友、些許未散的賓客與和我們一樣偶然到此的遊客。站在圍牆邊,眺望的到遠處的城市,我們四個有的信教有的沒有,但都同樣以欣賞的態度看著宗教殿堂與世俗世界交織出來的美。當我們往教堂走去,一個聲音叫住我們,和藹的牧師攔住我們說要為這四個遠道而來的女孩導覽,還問我們餓不餓要不要吃點午餐。到這裡,我們有種被擁抱的感覺,直到坐在教堂裡,我們在神聖的殿堂裡上了關於醜陋世俗的一課。原諒我這篇可能沒有太多理論與知識,只有一些深刻的印象紀錄。

.3DFB41E775F791A05A56EE065DC39062.17021112
(照片來源: Yu-Zen Wang)

十六世紀第二次宗教分裂到二十一世紀的另類分裂

「大家知道天主教的另一個比較好的稱呼嗎?」「羅馬公教」我答道。根據牧師的說法天主教與猶太教的最大差異在,天主教已經是普世宗教了。他說「不要怕走進教堂,教堂的門為所有人開啟」當時的我聽得很感動,幾乎忘了自己的書包上掛著三條顯眼的彩虹旗,以及「支持婚姻平權」。我以為,在一場場本不該對立的同運與反同宗教論戰中,還是能遇見真正理解「普世宗教」意義的人。直到他說「我有一些話想對你們說,你知道為甚麼教會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嗎?因為我們認為同志性行為還是淫亂的一種」在這個當下,瞬間所有在聖殿裡的感動都瓦解。

其實我真的沒有很在意某些教派要不要討厭同志,如果我們把聖經當作一個「文本」而非「行為準則」在看待,事實上,作為一個研讀者,你要怎麼解讀聖經是你自己的事──只是曲解文本為自身背書真的很可恥而已。很不想重申的──畢竟我不是神學院的學生──最常被提出來作為反同的章節,包含《利未記》、《羅馬書》等等,是否真的指稱我們現在所指的「同性戀」甚至是「兩情相悅的同志性行為」?在所多瑪城的故事裡,在天使造訪後,眾人圍住他們作客的人家高呼「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其後幾經波折結局為,索多瑪城為上帝所懲罰,而索多瑪衍伸的 sodomite 在英文裡則為雞姦之意。這樣的章節被廣泛用來訴說聖經言明同性戀是罪惡,但事實上,用最淺薄的質疑來看,真的如此嗎?先從用 sodomite 溯源我們可以查到 sodom,及原本的所多瑪城;以及「one who practices or commits sodomy」而sodomy 一直到二十世紀以前的意思都只是「一種不正常的性行為」並且有列舉出來的只有人獸交,一直要到1905才出現下列條目

Sodomy or buggery, which is sexual connection by a man or woman with a brute animal, or connection per anum by a man with any other man, or with a woman, is a felony at common law

但仍然沒有強調同性性行為,一直到二十一世紀才被提及,sodomy 的罪刑在少數地區用以除罰同性戀。換言之,這樣的意義真的是自古以來,來自神的懲罰還是後世的人假稱的?

其次回歸聖經故事,在不只一篇的討論中都曾經提及,所多瑪城的罪行在於違反沙漠城市的好客要求;並且違反意願的性暴力與我們此處所要討論的同性關係並無法類比。所以說,上帝真的認為現在大家在爭取的同性婚姻是「淫亂」嗎?

十六世紀第二次的宗教分裂之時,路德就已經試圖區分兩個王國,分成由基督掌管的屬靈世界與世俗世界,縱使當初沒有劃分的非常精細,但大致來說,他認為「靈魂,上帝不能也不允許任何人去治理,除了他自己以外。」及關於人的信仰與心靈並沒有辦法由人去判定,就連判斷異端都不屬於人可以斷定的,只有上帝知道。並且,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人都受到屬靈世界的掌管──還是有不信基督的人──因此由世俗世界去界定秩序是必要的。在這樣的狀況之下,當台灣的宗教試圖將觸角伸到醫學、立法以及所有人的行為準則當中去告訴大家怎麼做才是神所樂見的到底是不是合理?又在信仰當中,假上帝之口對同為兄弟姊妹的同志基督徒說他們是有罪的,又是否真的是神所樂見?

宗教分裂過去了四百年,現在的我們活在二十一世紀,面對一個本該人人所能觸及的普世宗教,那些假稱神的牧者的神職人員是否就像過去一樣做著迫害的事?用暴力干預著每個個別的人與神的對話與連結?這樣的另類切割與分裂何嘗不是在拆解著本該包容的普世宗教。

 

神的殿堂裡有沒有「蕩婦」?

「現在的貞潔觀念越來越薄弱了」牧師這樣說。關於「貞潔」我們的想像到底是甚麼?固定伴侶?婚後性行為才是?還是為了養兒育女的才算是?到了現在的社會,身體的自主權的概念可不可以擺脫再生產工具、男性財產的認知,被個別的人自由掌握?

在已經太長太長的時光裡,「貞潔」的觀念不合宜的綁縛著女性。它切割了女性對於性快感的享受甚至危及我們的身體健康與安危。為了防止女性享受性快感有多少地方實行著割禮?有多少女性因為享受了性的快感與關係的開放被貼上蕩婦的標籤凌虐致死?又講最輕微的,有多少受害者被因此貼上不減點、自找的的標籤受到社會輿論的抨擊。對於貞節的錯誤執著衍伸了各式各樣的強暴文化、slut shamming?表面上我們堅稱女性的性是神聖的,是珍貴的不能隨便給別人好像是在保護這些聖潔的天使們,但實際上就像奇貨可居那樣,各式暴力奪取成為可以容忍的爭取行為;而沒能保護好這個寶物貪圖享樂的女性則被貶斥為蕩婦受人唾棄,而作為商品的她們的身體則隨著「使用次數」不斷貶值。

別人能夠冠以我們的「貞潔」卻讓我們的身體與歡愉不再屬於我們自身。女性從過去被用來彰顯家族的標籤變成現在一個個移動的可掠取、可佔有、可消耗高級情趣用品。我當然同意要懂得保護自己,但問題是這樣的「保護」不該建立在「貞潔」的高舉,應該建立在衛教,以及性別友善環境的教導與營造之上。保護自己是所有人的責任,不是女性獨獨應該捧在手掌心的保值機制。

所以神的殿堂裡有沒有蕩婦?應該說,神的殿堂裡所有人的價值並不會因為他們貞不貞潔而被上帝定為有罪。更沒有人應該被因為她能夠隨自己意志的使用自己的身體而被羞辱為蕩婦或者不檢點。信仰之於我們是心靈的寄託,某種層面上維繫我們走善的道路,而歡愉並不與善的路相違背。真正與善相違背的,是假貞潔之名去無視現已存在的不友善環境與行為而不加以改善規勸。

.DA250715493946A2B59550D0777F01CE.17021112
(照片來源:Yu-Zen Wang)

結語:Ich scheiße auf mein zu Hause !

(翻譯:我的家,去你的)

這句出自 Mark Forster 的 Au Revoir mv,而它是在寫這篇文章時,第一個跑進我腦海裡的話。如果信仰是一個能夠遮風避雨的家,這個扇門的確應該是長久為所有人開啟的。但當所有人自在的進入之後,為甚麼還要在關起門後鞭笞所有想法與生活型態與自己有所出入的人們?普世宗教之所以普世,是因為我不需要是誰才能曾為選民,才能享有天父的愛,而是不論我是誰,我永遠是他的子民。「天堂每個人都能去,只是有些人選擇自己不去」這是牧師說的,但不要讓世俗的骯髒玷汙神的天堂,變成「天堂每個人都能去,但這麼藏汙納垢不去也罷」。

 

參考資料:

OED:http://www.oed.com/
Mark Forster -Au Revoir

不可轉載
Pamil Chiu
邱敬,目前是臺大歷史雙主修社會的大四生,曾為台大女研副社長及社長;並曾在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擔任小編,代號為JP,分析網路上的性別文章。本身對性別議題有極大興趣,希望能夠透對日常生活的分析,把性別的視野呈現給讀者,提供一個新的思考角度。
邱敬,目前是臺大歷史雙主修社會的大四生,曾為台大女研副社長及社長;並曾在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擔任小編,代號為JP,分析網路上的性別文章。本身對性別議題有極大興趣,希望能夠透對日常生活的分析,把性別的視野呈現給讀者,提供一個新的思考角度。

更多文章


READ MORE

更多文章

READ MORE

LOGIN

SIGN UP

FORGOT
PASSWORD

請輸入你的帳號或電子郵件位址。你將收到含有建立新密碼鏈結的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