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想起了去年諮商時聊到的問題:我常在關係中,下意識地透過「被需要」來認可自己的價值。當對方表現出獨立、不再第一時間傾訴難處的那一刻,我的大腦就會響起警報。那時諮商師告訴我,要奪回自己的「主體權」。我曾反問:感情不就是互相需要嗎?如果不再被需要,那為什麼還要在一起?
關係裡的浮動匯率
是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習慣將「對方的選擇」與「自我的價值」畫上等號?在一段關係的初期,雙方往往是彼此情緒的第一出口。生活中的難處,總能在撥通電話的瞬間得到安慰。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當對方開始獨自處理情緒時,習慣的傾訴變成了:「我需要一點時間待著」、「沒事啦,跟你說你也不懂」。這些話在我的大腦成了尖銳的警報。
我才驚覺自己的自尊竟成了「浮動匯率」,不斷盯著對方的眼神與語氣,隨著他的一通電話或一句冷淡而劇烈漲跌。在爭吵背後,隱藏的是卑微的求證,求證對方能否再次拉起我的手,告訴我:「妳是值得被愛的。」那一刻我才發現,我竟然將定義自己的權利,全數交到了對方手中。
情緒通行證:需要允許才能掉眼淚?
痛苦來自何處?或許源自於一種根深蒂固的「我以為」:我以為被選擇、被渴望、被需要,甚至是帶著佔有欲的比較,才是安全感與價值的唯一來源。在這種狀態下,我往往在等待別人搬發「情緒通行證」。只有當對方說出:「妳可以難過」、「妳已經很棒了」的時候,才會覺得自己的情緒不是小題大作。在拿到這張簽證之前,甚至連掉眼淚的勇氣都沒有。
好荒謬的邏輯,如果流淚的權利都必須經過對方的同意,那麼我的認可、我的價值,究竟是屬於他的,還是我自己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對情緒有全然不同的解讀。當我試圖拿對方的反應來許可自己的情緒時,就像是試圖穿上一件完全不合尺寸的衣服,不但不合身也顯得侷促。
老鷹與觀眾:在沒有人的高空,練習獨自盤旋
在關係結束的裂縫中,我不斷地問自己:「我難過的是那個人不在了,還是失去了一個可以投射的容器?」我總在這兩個選項中徘徊,試圖找出正確答案,卻發現兩者早已糾纏不清。事實上,「需求」並不等於「投射」。想被愛、被理解、被看見,是身為人的基本需求,如同陽光與空氣。但這些應是附加的,當這些條件變成必須透過對方的供給才能存在時,需求便成了投射。
當妳將自己的定價權交給了他人,只要台下沒有歡呼聲,失落便會不斷湧現。《當尼采哭泣時》中有段話:「只有當人可以活得像隻老鷹,無論如何都沒有觀眾,才可能愛慕地轉向另外一個人;只有在那個時候,一個人才能夠去關心另一個存有的增長。」真正的愛,並非兩個殘缺的人互相補洞,而是來自兩個擁有完整「主體性」的人。是即使沒有觀眾,依然能夠享受自己在天空中盤旋的樣子。
將定義自己價值的權利握回自己手中
諮商師的話像是一顆種子埋進了我的大腦。這場找回主體性的旅程,比想像中艱難。
我必須誠實地承認:我至今可能都還沒完全學會。當對方陷入沉默時,大腦的警報器依然會尖銳地響起;總是會下意識排隊領取情緒許可證,也才意識到每一次將定義權交付他人,都是在為種子施加錯誤的肥料。當我們選擇透過別人的眼睛來看自己時,就徹底失去了對自己的「定義權」。
對方的評價、鼓勵或批評,出自他的人生視角,代表的是他的看法,而非我自身本質。唯有深刻地認識並認可自己,才不會因為外界的評論而左右搖擺。拼湊價值碎片的膠水,種子發芽長大的權利,都應該握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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