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走路的二三事:能捨棄,就可以自由

前陣子有首很受歡迎的美國小詩:「身邊有些人看似走在你前面 / 也有人走在你後面 / 但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時區裡,比自己的賽跑/……/放輕鬆,你沒有落後,也沒有準時 / 在你自己的時區裡 / 一切都會準時。」

屬於我的速度,應該是走路。我喜歡走路,不是為了抵達,不是為了運動,甚至不是為了思考。我喜歡走路,最一開始,僅只是因為我需要逃跑。

我的城市漫遊

畢業之後第一份正職在中山國中站,週間下班之後我會避開擁擠的捷運和公車,走四十分鐘的路程,沿路穿越行天宮、地下道、北美館天橋、圓山花博然後回到劍潭的租屋處。

我需要離開一下人類,需要把折疊了一天的自己,緩慢的展開,需要走路,需要隨時都在抵達,也隨時可以離開,身體移動時,我會感覺比較自由。自由像是空氣,真正自由時並不覺的有什麼特別的,但只要缺少了一點,就會感覺到活著需要賣力與掙扎。

有一次下班我突發奇想,決定跟著前面一位在手機裡在吵架的 OL 走一段路,她的頭髮很長,走路時會像簾幕被風吹動那樣輕輕搖晃。我跟著她穿越幾個十字路口,最後進到榮星公園裡,她講完電話,然後在一張長椅上坐了好久好久,不像在等人,像有一點迷失。我決定離開,往我自己的家去。

大家都說城市裡什麼都有,想去哪裡都很方便,但是不是也會有人像這樣感到無處可去呢? 沒有方向的時候,擁擠的城市看起來就像廢墟。

我的山林漫遊

我也是喜歡登山的人,登山和城市漫遊的感覺很不一樣,但兩者的本質都是走路,這是最原始,也最不假外求的移動方式。

登山時經常會有很大一段的無聊,一連幾天就只是走,從登山口,到一個休憩點、到下一段陡坡。就算到了頂點,也只是回頭,繼續走路。中途偶爾停下來吃點休息、拍照,除此之外已經沒有什麼力氣做多餘的事情。

但或許就是那麼充足的無聊,漫長的徒步裡,我才能發現原來我已經好久沒有專心地只做好一件最基本的事了。生活被很多「重要事務」切割的零碎,自己的時間被分配給很多其實也不是真正重要的人。

Photo by ch.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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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好幾天只是走,走路的時間越長,我越能接近「人」的原形,人的原本是很簡單的,一副身體拿來使用、五官拿來感受,有頭腦和時間拿來思考,其餘的若與活下去無關,都是可以捨棄的。既然可以捨棄,就不用擔心、不用有太多的焦慮。既然可以捨棄,就可以自由。

我想有很多喜歡登山的人也會同意,這是一種自討苦吃,生活裡有些很累就只是很累,但是登山的很累,卻總是令人感到值得,因為我們獲得的太多,多到甚至無法好好列舉說明,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膜拜、去祈禱。越虔誠者越感到快樂,很瘋。

如果你生活裡有一件事就算很累,也想去做,那你也是心有所愛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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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好詩
陳怡安,雲林人,巨蟹座。主觀世界,旁觀文學。作品有詩集《安好》;zine《分分明明》。
陳怡安,雲林人,巨蟹座。主觀世界,旁觀文學。作品有詩集《安好》;zine《分分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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