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男朋友,是在認識三年之後才在一起,在那之前從來沒接過吻,也沒牽過手。大概在經過幾次打工下班的接送,在家裡附近的公園散步,曖昧感慢慢的累積之下,決定在一起的。以前在台灣交的男朋友,大概都是這樣的流程。往往是在一起之後,才會有更深層的認識,是在一種充滿未知的情況下,進入一段感情。
來了倫敦之後,變得有些不同
西方國家會先經過一段約會期,顧名思義,出去約會、牽手、談心或是更近一步的親密關係,會做的事情其實就跟在一起沒什麼差別,只有心情上的差異。每個人的約會期長短不一樣,從一個月到六個月,甚至更久。該什麼時候決定在一起呢?每個人對於感情的想法迥異,個人是在感受到這是能夠變成長久的關係之後,才會下決定。在約會一陣子過後若發現缺少了些什麼,也比較好離開這段感情,或著成為朋友。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過程比較能建立一段健全的感情。
許多人並不想進入一段認真的感情,但是希望有人可以陪伴,也會停留在約會階段,只要在事先溝通過、雙方認同的狀況下,這都是很常發生的事情。當然感情是抽象的,有時候很難清楚劃分界線,不過隨著年紀跟經驗增長,當越來越了解自己想在感情中得到什麼時,越能夠做好斷捨離。
花更多時間,了解一個人的生理需求
在約會過程中,除了心理上了解一個人,生理上的了解也很重要。這並不膚淺,性關係在一段感情中是十分重要的,若是對於性方面的觀念差距慎大,會增加感情上的磨擦。尤其性喜好難以透過時間去磨合,當感情冷感時,生理的距離會拉得更遠。
記得身邊曾經有一對情侶檔,在大家眼中他們十分的契合並且完美,但是其中一方經常與我抱怨兩人沒有任何性生活可言。雖然經過許多溝通,但是情況依然難以改善,對於彼此的愛讓他們繼續了三年,但最後依然分離了。或許性並不是他們分離的主要原因,但卻是助長厭惡感的起因。
可以跟多人同時約會嗎?
曾經跟一個男生約會幾個禮拜後,發現他同時在跟另一個女生約會。起初我認為這是不妥的行為,不妥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跟另一個女生約會,而是因為他並沒有事前告知。在歐洲國家許多人對於約會期間的情感很開放,會同時與多人約會,直說了就是有機會做比較。有人說感情怎麼可以做比較?當然可以。誰有比較多共同話題、誰相處起來比較舒適,很多時候沒有做過比較,或是沒有經歷過,是不會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當然有人只是單純愛玩,才跟多人約會,但也有許多認真約會,認真想進入正式感情的人。這就要靠經驗去辨別,跟直白誠實的溝通,才不會讓自己受傷。
在交友軟體盛行的時代,約會更容易也更重要
來了倫敦一年後因為要處理簽證的事情而回了台灣兩個月,在回去前的兩天認識了一個男生,並沒有帶任何特殊的期待,一起去看了展覽。因為有許多共同喜好,在回台灣兩個月的期間中,持續保持聯絡並且通訊不斷,為了彌補見不到面的空虛,甚至自創了許多小遊戲,例如:為對方唱一首歌,另一方猜歌名等等,有些許浪漫,回到倫敦之後也繼續約會。
儘管在聊天過程感受到滿滿熱情,但是面對面時卻感到差異,許多深入的話題反而在見面時無法繼續,甚至感到無聊。過了一個月後我們開始參與彼此朋友的聚會,漸漸的發現生活圈的差異,以及對於未來生活有很不一樣的想法。終於在三個月後決定停止約會,雖然這段感情並沒有結果,卻是一段能夠記在心中許久的浪漫。
有些人認為要正式在一起之後才能進行情侶般的生活,但在經歷過幾場約會後,不禁認同,在短短的約會期間去深入認識一個人,然後決定留下或離開一個人,比起正式交往之後再腥風血雨的分手,更加實際。但這沒有對錯,最重要的還是了解自己的需求,做出自己適合、舒適的戀愛方式。
原文出處:在倫敦學會的約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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