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21.2016

《無知時刻》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TIDF

5/7 下午 3:30 《無知時刻》(1996)Mohsen Makhmalbaf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TIDF,於西門新光影城播放

伊朗導演 Mohsen Makhmalbaf 本身的真實故事,他年輕時曾為反政府激進份子,在 17 歲那年刺殺一位警察而被捕入獄,後來成為導演後,在為《電影萬歲》選角時遇到當年他所刺殺的警察,想以「重演」的方式拍出作案的關鍵時刻。而《無知時刻》這整部電影,便是 Mohsen 與警察兩人各找一位年輕的小演員演出以前的自己的種種過程。而另一位關鍵人物 Mohsen 的表妹,當時為了掩護 Mohsen 襲擊警察,屢屢與警察搭話分散注意力,警察卻在這過程中愛上她,最後才在拍片(重現)當下了解到事實。幾經波折,小演員們還是照 Mohsen 的意思演下去,卻無法再重現當時的動作,結局停留在小警察送花給女孩、小 Mohsen 拿出麵包取代拿刀刺殺的畫面,讓觀眾自行想像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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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影片,Mohsen 執導,親自演出 Mohsen 本人,戲中與警察他們兩人又去指導小演員們如何演年輕時的自己,劇中有劇,而這整個故事又是真真實實發生過的事件,因此觀者會一直去想像當下拍攝電影的諸多巧合。電影結束後,TIDF 有舉辦《無知時刻》延伸座談 ─ 重演與重現,邀請到哥本哈根國際紀錄片影展選片人 Mads MIKKELSEN 講述這中間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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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Mads 提到「重演」這樣的拍攝方式,紀錄片除了拍攝當下發生的事,很多不可能現場拍到的事件,大多數採用的形式是訪談紀錄,但訪談不一定是唯一的呈現方式,且在這情況下受訪者通常也較不自然。另一種形式「重演」則是具有「物體性連結」的爭議性存在。

Mads 認為影展將這部影片歸類在紀錄片非常有意思,《無知時刻》在演的是屬於導演 Mohsen 籌劃拍片「重演」的過程,但結局反而沒有演出來,因為這中間有很多失控的部分,即使我們控制劇情,卻有更多弔詭的因素使結果成為未知。解讀常會因為每個人認知想法不同而偏向不同結果,以我的體會,劇中小 Mohsen 會在最後一刻無法下手出刀,小警察也無法開槍改以送花舉動,在於時代背景的改變。小演員們沒有經歷過 Mohsen 存在的年代,也無從體會真正當官、作為激進份子的悲壯心境,而在片中導演又以輕鬆的聊天氣氛拍片,想純粹重演事件,當這情緒沒被帶入其中,已經註定了結局無法成就。

談及「重演」,聽講座的瞬間我腦中浮現《走鋼索的人》這部電影,它是個非常衝擊人心的真實故事,Philippe Petit 用夢想賭上生命,遊走雙子星塔峰中間。我們無法成為懸命之人,故事中的場景、人物跟節奏卻使觀眾的心與他綁在一起,隨之上下不安。而 1974 年 Philippe 走在雙子星上的創舉,整個過程他朋友皆拍攝下來,這是我們所熟知的紀錄片,以完整「現場紀錄」方式;電影導演 Robert Lee Zemeckis 則是採用了這真實故事為劇本,「重演」出 Philippe 成長過程、計畫發想到執行的前後階段,除了做出紀錄片拍不出來的童年時光,還有 Philippe 向下望的視角,這大大提升視覺精彩度,導演選擇添加這些部分的同時,便是利用劇情安排、營造氣氛,達到「電影」的目的,帶給觀眾一場精彩絕倫的秀。

另外關於「紀錄過程」,Mads 提到所謂紀錄仍會被當時的觀點限制、影響,就如藝術作品一樣,但導演應該要持有自己的觀點,在歷史長流中一致。同時,紀錄片中非專門演戲的人物所忠實呈現,以及紀錄片受的限制(也許從記憶、道德判斷、人性主義產生)正是紀錄片不同於劇情片的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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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是我們想了解其他人生活的方式,紀錄片則是用不同方式參與現實生活,這中間有很多模糊現實之處。

有很多紀錄片屬於藝術實驗,導演想從中間汲取知識,而當我們認同這些藝術形式,它的自由度就更廣;我們都不該限制己身的認知,要用批判性角度去思考、包容。因此 TIDF 對電影的歸類中,《無知時刻》在紀錄片的架構下,Mads 認為這正應驗了台灣的觀影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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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Ning
澳洲旅行回來,會再去紐西蘭,但台灣永遠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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