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提筆寫作, 就讓我從『神愛世人. 贊成!”』說起 … 先跟大家告白一下, 這和宗教沒有任何關聯. 所以如果你是無神論者(Atheist), 先別急著走開.
多年前的某日, 我走在住家附近的街頭, 仰頭一望, 剛好看到『神愛世人』的招牌. 心想或許在佛教盛行的台灣來說, 外來的宗教惟恐世人不知, 必須以招牌召告天下並讚嘆神的愛. 無巧不成書, 在『神愛世人』的招牌後下方, 剛好是一家鋼鐵工廠的招牌名為『贊成』. 於是造就了一篇我在”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紀時, 投稿中國時報副刊且獲刊登的照片和文章. 由於年代久遠, 加上本人”逐水草而居”, 很多東西已失藏, 因此以下面這張圖片代替.
不僅宗教有差異, 東西方的文化也大不同. 在台灣出生, 成長, 受教育的我, 於2000年隻身移居美國西岸大城洛杉磯. 在 No money, no honey, and no English 的情況下, 可想而知, L.A.居, 大不易. 由剛開始的”不管買什麼都要先將美金售價換算成台幣的我”, 到現在”用英文思考與對談的我”, Now and Then 的對比, 不能說歷盡人世蒼桑, 也沒有滿腹愁悵, 但除了可以大談加州的天氣有多好之外, 更有一些奇聞趣事可細說道來.
我的姓是 LU, 而 LA 是我以一個外國人(對美國人而言)的身份開始創業的城市. 於是, 我在2001年設立的代理經銷美國街頭服飾品牌的公司名, 就順理成章用LULA.
我將每個月在 FLiPER MAG 專欄發表個人自2001年創立 LULA 一路走來的我見, 我聞, 我思, 包括代理經銷美國街頭服飾品牌的 Service, Styles and Smiles.
大家贊不贊成呀?! 歡迎在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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