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惰,它是七宗罪之一,也是造成大部份現代人不快樂的原因。
今天是星期六,辛苦工作了五天之後,你當然是睡到太陽曬屁股之後才起床,草草在家裡吃過早午餐後,你一屁股坐上沙發,回過神來天已經黑了,肚子也有一點點餓了。
『該吃晚飯了。』你自言自語的說著,心裡想著今天又浪費掉了。吃過晚飯,打了個呵欠,下午其實不小心睡過午覺的你納悶著怎麼身體這麼容易累,原本想要出去散步走走的計劃也因此取消,雖然百般不情願但你還是坐回沙發上,漫無目的地按著手上的遙控器,新聞台、電影台、綜藝台,電視上的內容播著你看過不下一百次的內容,但是你卻還是看完了這第一百零一次。轉眼間已經快要十二點了,雖然很不情願快樂的星期六就這樣結束,你還是拖著無奈的心情去洗澡,然後坐在電腦前漫無目的的『網路衝浪』。一點、兩點、三點,中午過後才起床的你終於有點累了,一邊計劃著明天要出去海邊走走、看場電影、逛個書店,一邊在朦朧的意識中睡去。
結果禮拜日就和禮拜六一樣的過去了,晚上十二點你坐在電腦前,想到明天又要上班,有點難過。你到冰箱拿了一瓶冰涼的啤酒,喝著喝著,在酒精的作用下你突然有了一個結論:『也許這就是人生吧。』
睡夢中,你好像看見大學時候的自己。那個時候不論明天的課有多早,為了能和三五好友一起看到日出,你一定準時在凌晨三點起床。那個時候,你不管課業壓力有多重,也一定要找課餘的時間組樂團,練跳舞。那個時候,你為了你的第一隻手機,每個週末都去打工。畫面一轉,眼前出現今天躺在沙發上的你,看起來毫無生氣,像個機器人一樣重複著吃個零食、按著遙控器,和剛剛那個大學時自己完全不同,那個時候你很快樂、對未來充滿嚮往。
早晨的陽光從窗台爬進你小小的房間,你醒了。看了一下床頭的鐘,現在才六點十分,離鬧鐘開始作怪的時間還有半個小時。
你心裡想著,是時候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了。雖然才睡不到四個小時而且又是星期一,但你卻精神百倍。你跳下床、盥洗、早餐,然後比平常早將近四十分鐘出門前往公司。
天空好藍,往公司的路突然變得寬廣,你心裡暗自下了一個決定
『我絕對不會再懶惰下去了。』
(image via David Urba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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