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跟高中同學們感情很好,
雖然大家四散台灣各地讀書,
但回到原本的城市,
同學之間還是會約出來碰面,那天也是。
當時只剩我在家,看到還掛在線上的幾摳,
主動問他:「你怎麼沒跟大家一起出去?」
我們就聊起來了。
然後,他又是很搞笑的人,
總之,很好聊,
講著講著,聊到我很喜歡看海,最想去海邊!
他說:『走啊,帶你去看海,等我30分鐘。』
30分鐘後,他騎著金旺,出現在我家樓下。
那天是11月3日,星期六。
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根本沒地方可以看海,
我們最後跑去陽明山,
那時候11月份的天氣,已經冷到不行了!
我們根本都不知道上山的方向,
問了路人才發現走成反方向。
騎上山後第一件事,
就是鑽去麥當勞,
點一杯熱騰騰的玉米濃湯。
身體稍微暖和起來之後,
我們走到文化大學後山的情人坡看夜景,
當時又冷風又大,根本沒辦法好好說話,
只想躲起來,實在受不了太冷了,
只是對16歲的我而言,
這一切太夢幻、太浪漫,
怎麼會有一個人,
說來就來地帶我來看夜景啊。
𓍱𓍱𓍱
就算只有16歲,
但那時候也知道,
這樣是行不通的,
我有男友。
只記得,週三,
就立刻和當時的男友提分手。
電話那頭,他只問我:
「想清楚了嗎?想清楚,就好。」
就分手了。
反正,就像他說的:
「我現在重心是熱舞社,不是妳。」
雖然明明提分手的人是我,
但自己還是在家裡哭得唏哩嘩啦,
完全不知道原因是什麼,
總之,很想哭。
連分手都說的那麼輕巧容易,
果然他沒有真的那麼在乎我。
反正,我以為就這樣了。
但我的戀愛學分,
第一堂課才剛開始。
To be continu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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