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雜誌業有一個禁忌:堅決禁止廣告「入侵」封面。這個禁忌甚至是明載於美國雜誌編輯協會規範的:
「禁止在雜誌封面上印製任何廣告。封面內容就是雜誌編輯、雜誌出版社的品牌樣貌,不能夠讓廣告公然入侵。(Don’t Print Ads on Covers. The cover is the editor and publisher’s brand statement. Advertisements should not be printed directly on the cover or spine.)」
封面上最明顯的仍是當期關心早產兒的專題,不過左下角那塊顛倒文字,卻是被美國雜誌編輯協會視為毒蟲的廣告,廣告主是美國電信公司 Verizon。
這雖然是美國「雜誌業」的禁忌,但是難道美國「報紙」也嚴守這道防線?
下圖是最具指媒體標意義的《紐約時報》,下方欄看來是美國 CBS 頻道的影集廣告;這是《紐時》頭版第一次「失守」,時間是 2009/1/5:
同為指標媒體之一的《洛杉磯時報》也早已「頭版失守」。下圖是 2013 年 11 月 27 日的報紙頭版,邊欄是電影《冰雪情緣》廣告,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拱手讓出頭版版面:
在美國,頭版失守是個重要議題,光是出售邊欄大小版位都得撰文批評一番;在台灣,頭版讓出半個版面給房地產廣告主,司空見慣,我們甚至不會討論這件事。現在,台灣報紙乾脆甚至公然裸體--韓國三星集團為了在台灣宣傳新手機,買下《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三大報頭版:
五月中旬,台灣超商架上至少五本雜誌封面是《來自星星的你》。不是影視公司砸錢買廣告,是台灣雜誌為了衝銷售量,乾脆直接搭市場最熱話題;你搭、我也搭,就搭成了這個「複製貼上」的奇觀。
如果是賣雜誌封面收錢就罷了,這種玩法沒拿到錢,反成市場笑話。
你堅決認為媒體頭版不應該出現廣告吧,為五斗米折腰大大失德吧?
那麼,你怎麼看下面這個例子?
上圖是《蘋果日報》2014 年 3 月 25 日頭版廣告「他們,為什麼在這裡?」廣告主是「支持太陽花學運的人民」。這個廣受人民讚賞的頭版,是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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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頭版到底能不能被販售?出賣頭版的媒體就是失職、失德、逐利、沒救了。
還是,媒體也要生存。
還是,媒體與廣告本來就該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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