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一開始學攝影的時候,有句話是這樣寫道:「攝影是減法的藝術。」在當職業攝影師幾年之後,再次想到,則對這句話有了新的體悟。
攝影本身其實像作畫般,腦海就像塊是無止盡的白布,拍攝者藉由了過往的經驗、累積的美感,加上對於此次創作所想呈現的意念。然後在腦海裡慢慢塑造疊加成出了畫面。而減法的部分,反而對現在的自己而言,則是把當時什麼都想說的自己,只留下了最想呈現的那部分。
創作過程本身就像,在想像和現實流動交錯,剛清醒時,從夢裡找一些破碎的畫面呼吸時,把腦袋閃過的東西記下來。但更多時候的都是對自己的探索,把那些過往無法表達清楚的,再次重新編排。
創作者的角色終究是一個引言人,把畫面留給觀看者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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