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阿姆斯特丹時,
是在一個微涼的秋天,
我穿著那年剛入手的斗篷,
穿梭在這十三世紀的城市。
腳踏車、起司、運河、古董市集,
是我對這城市的記憶。
運河的船,
是最容易將這座城市一覽無遺的工具,
這裡的船,是給觀光客用的,
是給旅客冒險用的,
小運河,大運河,
不記得船是怎麼走的,
但卻深深記住了到過的每一個地方。
十七世紀留下的,
這巴洛克建築,
坐落在我每天經過的水壩廣場,
原來它是座王宮呀,
我喜歡這,鴿子也喜歡這,
我吃麵包,鴿子也吃麵包。
吃著香香甜甜的荷蘭煎餅,
呼吸著古董市集古老的氣息,
這一棟棟可愛的房子,
我一定一個也不會放過,
一棟一棟的收進我的畫本裡。
好想畫畫呀,
這是阿姆斯特丹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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