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4年從德國的 Langenberg 村莊裡的教堂註冊起家的 Birkenstock 勃肯鞋稟持著 “腳弓拱弧、完美支撐” 的信念直到今天持續為世界創造舒服合腳的休閒涼鞋,其中第一代的製鞋師老 Konrad 甚至受雇於法蘭克福 Friedrichsheim’s 醫院復健科,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傷兵製作立體鞋身的鞋具。講到這裡,不需要我多說你都知道勃肯鞋與 YSL 或是 Chanel 是兩個世界的東西吧?
如果我身邊有任何一個朋友敢穿勃肯鞋在我面前走動,我一定會勇敢地制止她。哪怕是她光腳走路我都覺得比穿上勃肯鞋這種在時尚界會被唾棄的鞋子要好得多了!
一切直到去年秋天事情慢慢開始改變
時尚界有個奇怪的標準。在各大品牌與明星及部落客還沒開始穿搭某件單品前,你穿搭都不是 “潮”,而是 “醜”。但是只要這些時尚指標們開始集體轟炸雜誌版面後,不知不覺地你竟然默默的開始接受了這一切。這幾年讓我默默接受的時尚單品不少,從男生都公認醜到斃的 UGG 羊毛靴到最近的過膝七分裙都在其中。今年很明顯風水輪流轉,換勃肯鞋當家了!
如果連 Olsen Twins,Naomi Watts、朱利安摩爾、決戰伸展台的超模主持海蒂克隆、花邊教主 Leighton Meester、時尚部落客 The man Repeller (男人絕緣體)的 Leandra Medine 甚至連好萊塢男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還有艾西頓庫奇都把勃肯鞋穿上身。你還告訴我這不是時尚,那什麼才是時尚?(好啦,這梗真是玩太久了!)
不過,就像我說的,時尚是盲目的。如果你本身並沒有打算要看起來時尚的話,Birkenstock 的鞋會被打回原形,穿起來比較有可能會變成以下這樣子。
所以一定要分享給大家如果你打算穿高難度的勃肯鞋,怎樣穿才算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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